也就是說:LPR合同轉換已經結束了,超過9成家庭都選擇了LPR房貸合同。
在8月份,藍白曾提醒大家,LPR轉換的最後機會要考慮好,當時工建農中郵儲五家國有大行同時發布公告,將於8月25日起對批量轉換範圍內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相關規則統壹調整為LPR定價方式。
可能有不少小夥伴還是壹頭霧水: 什麽?我還沒搞懂LPR是什麽東西,這就轉換完畢了?接下來還有機會嗎?還能吃“後悔藥”嗎?
針對大家關心的幾個問題,我們挨個談談。
所謂LPR(Loan Prime Rate),又稱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由18家銀行每月向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報價後計算得出。
在去年8月份,LPR報價機制就已經形成了,只不過針對的是新購房群體。
目前,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兩個期限品種,房貸參考的是5年期,報價頻率為每月報價壹次,於每月20日(遇節假日順延)9時30分公布,在央行網站上可以查到。
各位可以問問身邊剛剛買房的朋友,他們的商貸合同,都是參考的5年期LPR報價,最新的報價是8月20號公布的,1年期報3.85%,5年期報4.65%。
很明顯,5年期LPR對比以往的數年沒有變化的4.9%貸款基準利率,是在逐步下降的,新的購房者相當於享受到了利率下降的“福利”,但是,對以往參考貸款基準利率的有房族來說,這無疑有點“不公平”。
央行正式考慮到了這壹點,才宣布在今年3月-8月份啟動“存量房貸浮動利率定價基準轉換”,以前參考貸款基準利率的朋友們,可以趁此機會轉換成LPR房貸合同。
具體該怎麽轉換?
我們舉個例子。
老李2016年買的房子,假設在基準4.9%的基礎上浮20%,按揭合同期限是30年,也就是4.9%×(1+20%)=5.88%。
現在,老李趕在8月底之前把房貸轉成了LPR,重定價周期仍為1年,重定價日仍為每年1月1日,因為此次房貸轉換參考的基準是去年12月份的5年期LPR報價,即4.8%,那麽,老李轉換加點幅度應為108個基點(5.88%-4.8%=1.08%)。
很簡單對吧?不要看那麽多名詞、字母和公式,說白了,就是把百分比上下浮換成了“加減基點”,把定價基準從貸款基準利率換成了5年期以上LPR,僅此而已。
上文提到,壹個顯著的事實是,超過9成的家庭,都在8月底選擇了LPR合同,即跟隨5年期LPR報價的浮動利率而變化。
為什麽絕大部分人都選擇LPR合同?
原因很簡單,考慮到全球降息周期加速,今年全球央行降息次數創出了歷史記錄,未來利率走低是大概率事件,對較長還貸周期的家庭來說,轉換LPR有利於降低房貸利息成本。
但是,萬事並沒有絕對,如果本身房貸執行利率就比較低,甚至低於4%,房貸差幾年就要還完了,轉不轉LPR其實都無所謂,如果因為壹時疏忽,在8月底被強行轉換成了LPR還款方式,豈不是有點心塞?
這就是我們今天要說的重點:已經轉換過LPR合同,能不能“反悔”?
妳別說,在房貸新規下,還真有。
文章開頭藍白跟大家說了,工建農中郵儲五家國有大行同時發布的公告,其中還包含了壹句關鍵的話,即:批量轉換完成後,若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於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過相關渠道自助轉回或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
劃重點:未來3個月還有1次機會,房貸合同還有機會“轉回”!
我們以建行為例。
建行的LPR公告細則中提到了轉回LPR的2個前提。
1,2020年8月31日之前自主轉換的,貸款定價基準只能轉換壹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
2,批量轉換完成後,如希望保持原合同的定價方式,可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過移動端自助轉回,或到STM自助終端、貸款經辦機構處理,原合同有多個借款人的,壹人辦理即可。
也就是說,如果妳屬於在8月底被銀行“批量轉換LPR”的客戶,在年底之前,隨時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轉回固定利率。
從我了解的情況來說,包括工農中建在內多家大型銀行,都已經上線了相關的功能選項,描述是“此筆貸款將轉回基準利率定價方式,貸款要素與原貸款合同壹致”。
我不知道大家的感受是什麽,藍白認為,這是壹個“有溫度”的房貸新規,讓那些沒來得及了解LPR的人有選擇的余地,讓更多家庭有了回轉的空間,讓更多背負著房貸的人多了壹個選擇,同時這件事也證明:在日益冰冷的 房地產 市場,同樣也能感到壹絲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