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助學貸款怎麽申請,申請需要哪些條件
1、 學生提出申請學生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並準備好有關證明材料壹並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
2、 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並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3、 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後,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4、 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貸款申請被批準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5、 貸款的發放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壹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二、大學生助學貸款需要的申請條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誠實可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3、學習成績較好,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4、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
5、嚴格遵守國家、經辦銀行以及學校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各項規定,承諾正確使用所貸款項並按規定履行還貸義務,並在貸款銀行開立活期賬戶。
6、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申請大學生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交的資料:
1、 提供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的必要資料(壹般包括本人書面申請、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街道或鄉級以上的困難證明、擔保人的擔保書及本人的現實表現等);
2、 承諾有關還貸的責任條款;
3、提供還貸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