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局、教委)、銀監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教育局,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央部門所屬高校,銀行業金融機構:
為進壹步完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更好地滿足學生對國家助學貸款的需求,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 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65〕438+03號)等相關文件,經與民政部研究討論,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準
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和高職學生,下同)申請貸款額度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每年學費和住宿費之和低於8000元的,可根據學費和住宿費之和確定貸款額度。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每年學費和住宿費之和小於12000元的,可根據學費和住宿費之和確定貸款額度。
第二,國家助學貸款的比例
全日制大學生國家助學貸款全國平均補助比例應與當年相當,各地區、各高校補助比例應與本地區、本高校相當。全日制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比例根據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等獎學金政策覆蓋面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確定。
全日制大學生不得在同壹學年內重復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只能選擇申請其中壹項。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在校內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三、工作要求
各地區要繼續大力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滿足大學生和研究生的貸款需求。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並及時撥付國家助學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資金。經辦銀行應根據貸款需求,足額安排並及時發放國家助學貸款信貸資金。高校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進壹步做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幹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51號)的要求,承擔50%的校內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並配合經辦銀行核定申請貸款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國家助學貸款補助標準調整後,《財政部總參謀部、教育部關於印發〈大學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的通知》(財教[2065 438+03]236號),財政部意見, 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落實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政策的通知(20165438號)和《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暫行辦法〉的通知》(2009)第15號)關於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和學費補助標準相應調整為最高8000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學費資助等其他事項仍按原規定執行。
本通知自2065438年7月1日起執行。之前簽訂的借款合同仍然有效,繼續執行。
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4,18,2014年7月,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發布《關於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進壹步調整國家助學貸款(包括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資助標準,以使各地區、 高校和學生更好地了解有關情況,進壹步做好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辦理和發放工作,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監會有關負責同誌就有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1.我國現行的大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哪些?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近年來,國家密集出臺了壹系列資助政策,逐步建立了覆蓋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個階段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資助範圍不斷擴大,資助標準不斷提高,資助領域不斷擴大,保障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和完成學業。目前,在本專科教育階段,建立了以國家獎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主,以校內獎學金、勤工儉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綠色通道”、學費補償貸款為輔的資助政策體系。在研究生教育階段,建立了多元獎學金政策體系,包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術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崗位津貼、學費減免、特殊困難補助、“綠色通道”等。中央政府每年投入約223億元用於大學生資助,惠及約660萬學生。
二、為什麽要調整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準和資助比例?
2002年,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印發《關於切實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銀發〔2002〕38號),規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貸款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全日制學生總數的20%,每生每學年最高貸款金額不超過6000元。這項規定迄今為止壹直在執行。這個政策是在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剛剛起步的時候制定的。從實施效果看,有效促進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快速發展,基本滿足了大多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貸款需求。截至2013年末,全國累計發放國家助學貸款1032億元,受益學生約100萬人。
近年來,壹些省份相繼提高了本科生的收費標準;根據國務院部署,2014秋季學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實施學費制度。國家助學貸款每人每年6000元的上限已經難以滿足學生的需求。同時,原來統壹的20%的國家助學貸款補助比例,未能體現不同地區、不同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貸款需求分布的差異。為更好地滿足貧困家庭學生對國家助學貸款的需求,決定調整國家助學貸款補助標準,進壹步細化國家助學貸款比例。
三、這次國家助學貸款的補助標準和比例如何調整和提高?
2014年7月至1年7月,調整國家助學貸款補助標準,進壹步細化補助比例。具體來說:
壹是調整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準。考慮到高校學生學費標準和研究生綜合收費標準的調整,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準由現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每人每年不超過6000元調整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0元。每年學費和住宿費之和低於最高額度的,可根據學費和住宿費之和確定貸款額度。在大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中,國家助學貸款主要是為了幫助貧困家庭學生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以上貸款額度基本可以滿足貧困家庭學生交學費和住宿的需求。
二是進壹步細化國家助學貸款比例。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和高職高專學生)應具有相當於當年國家助學貸款的國家平均補助比例,各地區、各高校的國家助學貸款比例應相當於本地區(高校)當年國家助學貸款比例;全日制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比例根據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等獎學金政策覆蓋面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確定。目前大學生國家助學金全國平均補助比例為20%,各省具體補助比例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布情況確定,其中:東部地區13%-17%,中部地區21%-22%,西部地區27%-29%。上述比例基本能客觀反映不同地區本科生國家助學貸款的比例需求。研究生的學習和生活成本相對較高,獲得助學金的渠道也比專科生多。所以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的比例並沒有規定,而是由各地區、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研究生為什麽原則上要在校內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通知稱,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在校內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主要基於以下考慮:壹是研究生戶籍變動較為普遍,進入高校前與戶籍所在縣(市、區)聯系松散,貸款額度較高,難以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二是高校可以掌握研究生享受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等獎學金政策的情況,可以更準確地掌握研究生家庭經濟狀況和國家助學貸款需求。第三,進壹步明確高校是責任主體,更有利於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避免出現兩種貸款都可以申請卻無法獲得的現象。第四,原則上明確了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的主要模式,有利於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的日常管理。需要註意的是,研究生申請校園貸只是原則要求,特殊情況下學生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
五、國家助學貸款補助標準調整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相關政策是否相應調整?
國家助學貸款補助標準調整後,由總參謀部財政部、教育部發布
(壹)義務兵役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和大學生學費減免標準調整為最高每年6000元,碩士研究生每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年10000元,大學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年12000元。
(二)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單位就業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標準、退役士兵學費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調整為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