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須知
特別說明:
1.借款合同生效後,借款人的個人信息和貸款情況將直接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自動生成借款人的信用記錄,成為借款人的“第二張身份證”。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拖欠的利息和本金將如實反映在信用記錄中,形成不良記錄,對未來就業、出國、消費、辦理銀行信用卡、車貸和房貸等產生壹定影響;
2.如果在貸款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未償還貸款,銀行將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收取罰息,罰息利率為正常貸款利率的130%,不計復利。
3.申請信息必須真實、完整、準確、有效,否則申請將失敗。
壹、貸款對象
全日制本科院校、高職院校、專科院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為準)。
二、貸款條件
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批準設置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和專科學校正式錄取,並取得真實、合法、有效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校學生;
(四)學生學前戶籍和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本縣(區)的;
(五)學生未獲得其他助學貸款;
(六)符合下列特征之壹,家庭經濟困難,可用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的:
1.農村貧困戶和城市低保戶;
2.孤兒和殘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的;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的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6.沒有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7.老、幼、邊、貧、邊遠農村地區經濟困難家庭;
8.父母壹方或雙方失業的家庭;
9.家庭年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元;
10.其他經濟困難家庭。
第三,共同借款人的條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共同借款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共同借款人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的父母;
(二)借款學生的父母因殘疾或疾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借款學生的其他直系親屬可視為共同借款人;
(3)借款人為孤兒的,共同借款人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人分擔還款責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戶籍及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縣(區);
(5)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的父母,原則上他的年齡在25至60歲之間;
(六)已獲得開發銀行貸款的學生不能作為其他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貸款用途
學生貸款原則上用於借用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當貸款金額高於學費和住宿費的實際需求時,剩余部分可用於學生的生活費。
動詞 (verb的縮寫)貸款金額
每個學生每年申請的貸款金額不低於65,438+0,000元且不超過6,000元。具體金額根據學生學費、住宿費的實際需要確定。如果借款學生申請的貸款金額大於學費和住宿費總額,貸款資金將首先用於支付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剩余貸款資金可用於借款學生的生活費。
不及物動詞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照全日制本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短6年,最長14年(見下表)。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畢業後的還款期限將相應縮短。學生源貸款的到期日為9月20日。助學貸款原則上不予延期。
學生生源地貸款期限確定表
學制類型,年級最長貸款期限
職業培訓學院
(三年制)壹年級13
二年級12
三級11
專科壹年級12
二年級11
四年制本科大壹和五年制大壹大二14
四年制二年級和五年制三年級13
四年制三年級和五年制四年級12
四年制四年級和五年制五年級11
研究生壹年級10
二年級9
三年級8
七、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貸款利率自65438+2月至21每年調整壹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八、助學貸款的申請流程。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登錄網上助學服務系統(網站)申請貸款,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和申請信息,導出打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壹式兩份。首次申請貸款的學生需持申請表到高中、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任壹單位進行資格審核並加蓋公章(高中可加蓋學生處、教務處、學校公章)。
2.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持蓋章後的申請表壹式兩份,身份證、戶口簿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壹式兩份交縣資助中心。縣資助中心對借款學生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貸款合同壹式四份,學生、共同借款人、縣援助中心和開發銀行分行各執壹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統壹印制,經分行批準後生效;同時,由縣助學中心打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受理憑證》,加蓋公章確認無誤後,與借款合同壹起交給學生到高校報到。
再次申請貸款時,借款人無需進行任何資格審查,只需提交由本人簽名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壹式兩份。如果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無法前往受理現場,共同借款人(借款人)可憑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委托書提出申請。
3.學生持借款合同和貸款受理憑證到高校報到,要求高校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系統中錄入收款信息,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收款單》(以下簡稱“合同收款單”),並提交合同收款單壹式兩份,並加蓋印章給學生。學生報名後應及時將經高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通過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發送至縣資助中心。縣資助中心和分行各執壹份。如遇特殊情況,學生應主動與縣資助中心聯系。如果縣援助中心在貸款合同規定的日期內未收到合同回執,將視為學生已取消貸款申請。
九、關於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
2010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完成生源地信用貸款的發放、轉賬及本息回收。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對借款人進行實名認證並統壹開立個人賬戶,可用於生源地助學貸款發放和本息回收。學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指定的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綁定個人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賬戶後,可提取剩余貸款資金用於生活開支。(貸款成功後,學生可通過網上服務系統關註支付寶的使用情況或登錄支付寶網站了解相關操作)。
希望能幫到妳,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