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評估還款金額,計算違約金:剩余金額還清的話,對還款金額有壹定要求,比如需要是10000的整數倍,xx,000起步。至於違約金的多少,妳需要參考借款合同的具體條款。通常是0(個人購房較早,享受優惠利率可能不需要支付違約金,即0個月的利息)到6個月的利息。這個利息可以按照總額或者提前還款的金額來計算,具體看合同條款是怎麽描述的。另外,如果合同條款說“有權”收取違約金,那麽大多數情況下都會收取,不要心存僥幸。
2.電話預約:至少提前壹個月打電話預約。如遇特殊情況,需多提前。比如2020年下半年需要提前三個月。銀行給的說辭是提前還款的人多,審批時間長。但是,審批拖得越久,能收的利息就越多。疫情年份是最重要的壹個詞。相信大家都能明白為什麽。至於電話號碼,妳可以聯系原貸款經理去拿,這種電話打不通,占線的情況很常見。壹直打,直到接通為止。打通後會告知辦理時間(截至本指南撰寫時,只能在周三辦理,每輪限壹定人數)、材料(身份證、月卡、借款合同)、地點(當初辦理貸款的銀行網點)。
3.現場申請:主要填寫壹個表格,正式名稱是個人信貸業務要素變更表,部分內容已經由銀行填寫。申請人需要補充的是姓名,還款金額,銀行卡號,手機號,日期。填完之後,代理人會讓申請人給表格拍照。需要註意的是,剩余金額的還款期限可以順便更改,比如增加後續月供。重點是:對於剩余金額,銀行可能默認采取“縮短月供期不變”甚至“縮短月供期不變”的方式。如果申請人要求增加月供,無異於虎口奪食,經理可能會阻撓,說“按規定”“統壹”不能增加月供。此時不能妥協,繼續向其提出嚴正交涉,行使相關合同條款規定所賦予的合法權利。
4.審批:壹般會在約定的申請期前壹段時間(過去1個月,2020年下半年3個月)電話提醒申請人在某個日期前存夠還款金額和違約金(如有),以便在最晚正常還款日之前扣除。
5.扣款成功:註意約定扣款日期扣款。可以通過網銀、APP等渠道查詢余額。壹般下午扣。但由於銀行排隊批量辦理,部分申請人可能會推遲到第二天扣款,如遇周末也會推遲。
6.領券:提前還款後第壹個月銀行會再次打電話告知(註意第壹個月的利息是混合利息,即提前還款前余額產生的利息加上提前還款後余額產生的利息,如果知道這兩筆余額在壹個月內占用的天數,就不難計算出各自的利息),讓申請人親自去銀行網點領取提前還款憑證。如果已經全部還清,可能會有結算憑證等材料,讓貸款人去房管局解除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