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中央銀行如何實現對商業銀行的貸款支持
1、降低存款準備金率。準備金率的降低使銀行有更多的資金進行放貸,可以增強商業銀行的信用派生能力。2、降低再貼現再貸款利率。作為最後融資人的角色,央行通過降低再貼現再貸款利率,吸引的商業銀行辦理更多的再貼現和再貸款業務,進而籌措到更多的資金用於放貸。3、窗口指導。通過發表壹些指導性的言論,引導商業銀行進行信貸投放。如,做壹些風險提示或專項調查之類的來影響商業銀行。4、基準利率調整。通過調整存貸款基準利率影響銀行利差和客戶資金成本,間接影響銀行的貸款都放。5、對銀行間市場進行調控。目前來說,直接和間接的渠道就這麽些了。呵呵
二、中央銀行管理商業銀行體現在哪些方面?
中央銀行作為壹個特殊的金融機構,與商業銀行不同,它的服務對象除了國家就是金融機構,在服務領域壹方面要管理商業銀行的存款準備金,充當商業銀行的最後的貸款人,完成商業銀行的票據交換和清算業務,另壹方面還要負責監督和管理商業銀行,具體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集中管理存款準備金。
壹般來講,銀行從社會吸收的資金不能全部用來貸款或者其他投資,要留壹部分備用,這壹部分就叫作銀行的存款準備金。
隨著銀行業的競爭越來越激烈,部分銀行為追逐更大的利潤選擇只保留很少壹部分存款準備金,但壹旦遇到客戶集中提取現金或者其他風險,銀行就會遭遇資金困難甚至宣布破產。
為了解決這壹問題,國家法律規定,商業銀行必須按照法定的準備金率提取壹定的存款準備金統壹交由中央銀行保管,這就是現代的集中準備金制度。
這壹制度的實行有以下作用:有助於保證存款人的資金安全,達到維持金融秩序和穩定社會的目的;有助於增強商業銀行的償還能力,以這種集中保管存款準備金的形式來保證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最低償還能力;有助於中央銀行通過調節商業銀行的信用創造能力,達到控制貨幣供應量的目的;有助於增強中央銀行的資金實力,通過保管商業銀行的存款準備金來擴大中央銀行的資金來源。
(2)充當最後的貸款人。
在商業銀行不靈的時候可以求助於中央銀行,中央銀行可以及時向商業銀行提供支持,充當銀行“最後的貸款人”。
商業銀行從中央銀行獲取資金的方式有兩種:壹是再貼現,即商業銀行以自己所持有的票據轉貼給中央銀行以獲取資金。
二是再貸款,即商業銀行以自己所持有的票據抵押給中央銀行以獲取貸款。
從銀行業發展歷史來看,首先出現的是票據再貼現,而後才出現票據再貸款。
中央銀行充當商業銀行最後的貸款人,可以在商業銀行遇到資金困難時為其提供資金支持,避免出現大量破產最終導致銀行業崩潰,增強了整個金融體系的彈性、清償力和安全性,也可以通過為商業銀行辦理資金融通,來控制和調節信用規模和貨幣供應量,達到對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的目的。
(3)作為最後的票據交換和清算中心。
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銀行業務的不斷擴大,銀行每天需要處理的票據日益增多,各家銀行的票據交換和清算等業務得不到及時的處理,不僅異地如此,同城也壹樣,這從客觀上要求在全國範圍內成立壹家信用良好、具有權威的大銀行來解決票據交換和清算問題,中央銀行的性質決定了它作為最後的票據交換和清算中心。
這壹職能也是在集中準備金制度的基礎之上完成的,各家銀行在中央銀行開設了存款賬戶,它們的票據交換和資金清算業務就可以通過這些賬戶進行轉賬和劃撥,整個程序簡單方便。
雖然票據交換和資金清算業務不是中央銀行的主要職能,卻是其應盡的職責。
讓中央銀行作為最後的票據交換和清算中心,有以下作用:①各銀行之間的清算程序簡單易行,既節省了人力和時間,又節約了貨幣流通成本,適應現代社會的發展。
②各銀行利用中央銀行進行資金清算,提高了清算效率,加快了資金流轉的速度。
③便於中央銀行及時掌握全國資金的運行狀況,以適時進行調控和監管,從而保證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的正常運行。
(4)監督和管理全國的金融機構。
為了維持金融系統的穩定和社會經濟的發展,中央銀行負責對全國的金融機構進行監督和管理。
中央銀行的金融監管包括以下內容:對金融機構設立的監管;對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業務的監管;對金融市場的監管,包括市場準入、市場融資、市場利率、市場規則等;對會計結算的監管;對外匯外債的監管;對黃金生產、進口、加工和銷售的監管;對證券業的監管;對保險業的監管;對信托業的監管;對投資黃金、典當、融資租賃等活動的監管。
但自我國設立了銀監會、和保監會以後,中央銀行的職能被拆分,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負責對與貨幣政策相關的那壹部分的監管,註重的是從宏觀方面來把握全國的金融體系。
三、中央銀行再貼現和再貸款業務與商業銀行貸款業務的區別
最簡單的解釋是:商業銀行的貸款業務是針對社會公眾客戶;央行的再貼現和再貸款業務是針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
再貼現是中央銀行通過買進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賬戶的銀行業金期的商業票據,向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賬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商業匯票是購貨單位為購買銷貨單位的產品,不及時律許可的範圍之內簽發的、在約定期限內予以償還的債務憑據。在壹般情況下,為保證購貨方到期確能償還債務,這種債務憑據須經購貨方的開戶其開戶銀行承諾,若票據到期但該客戶因故無力償還該債務,則
而中央銀行再貼現和再貸款業務與商業銀行貸款業務的區別主要是
不同再貸款的對象只能是商業銀行,除國務院決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以外,人民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商業銀行貸款的對象是單位和個人。
第二,貸款的依據不同,中央銀行的再貸款壹般用於解決商業銀行臨時頭寸不足的問題,所期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壹年;而商業銀行的貸款期限則相對較長,可分款。第三,貸款的作款中處於總閘門門的地位,因為中央銀行投入的投向可以直接引導和調節整個銀行貸款的規模和結構。同時,前重要的貨幣政策手段,既可以調節需求,也可以調節供給,可以在不幹預金融機構把貨幣政策的意圖傳導給金融機構,促使其按貨幣政策目標開展經營活動。而商業銀行貸款則不具有上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