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商品房貸款轉讓
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相關政策”
註意,
從1,2023,
將繼續處理
“企業對公眾貸款”業務。
具體細節:
業務對象
第壹類:
2023年6月5438+10月1之前已為“商轉公貸”貼息業務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可在最後壹次貼息到期後,批量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業務。
第二類:
2023年6月5438+10月1(不含)前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且符合“商轉公”貼息條件的員工,應先申請“商轉公”貼息,貼息期滿後再申請“商轉公”業務。
申請材料
1.借款人和* * *與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壹致;
2.借款人及借款人的個人信用報告;
3.經銀行蓋章確認的商業貸款余額還款計劃表;
4.借款人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受委托銀行開立的銀行卡,可用於代扣還款;
5.商品房借款合同、購房合同、發票、房產證等購房證明;
6.符合公積金中心要求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所購房產權屬證明壹年內免評估);
7.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處理過程
1.公積金中心根據貸款資金額度、員工優惠到期日、員工首次申請“商轉公貸款”優惠的順序,確定可申請“商轉公貸款”業務的員工,並提前壹個月通知相關員工到受托銀行(原商業住房貸款銀行)申請商轉公貸款。
2 .員工到受托銀行申請“商轉公貸款”。
3.受委托銀行應按要求對“商轉公貸款”申請進行初審,將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提交公積金中心審批,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告知職工不予受理的理由。
4.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5 .公積金中心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將貸款資金劃入申請人的商品房貸款還款賬戶,專項用於償還商品房貸款。
搬運地點
符合申請“商轉公貸款”業務條件的員工,到原商業貸款銀行辦理。
為了讓員工更直觀地理解
“企業對公貸款”業務,
邊肖整理並總結了相關案例。
供參考:
案例1
員工A於2017辦理了商業用房貸款,並於2018領取了產權證後辦理了“商轉公貸款”的貼息業務。他可以申請“商對公貸”的業務嗎?
答:
公積金中心將根據貸款資金額度、員工貼息到期日、員工首次申請“商轉公貸款”貼息的順序,提前壹個月通知員工A。員工A接到公積金中心通知後,在原商業貸款銀行辦理“商轉公貸”業務,重新審核後即可辦理。
手表行業旅遊
員工B在2017辦理了商業用房貸款,但在2018領取了產權證後未辦理“商轉公貸款”的貼息業務。他可以申請“商對公貸”的業務嗎?
答:
員工B在2023年6月5438+10月1之前申請了商業貸款,但不符合購買產權證三年的商品房和1年的二手房的條件,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或“商轉公貸”的貼息業務。
案例3
員工C於2022年辦理了商業用房貸款,但尚未領取產權證。他可以申請“商轉公貸”業務嗎?
答:
丙員工在2023年6月5438+10月1前申請商業貸款,領取產權證後,先辦理“商轉公貸款”貼息業務。優惠到期,他收到公積金中心通知後,可以向原商業貸款銀行申請。
案例4
員工D於2022年辦理了商品房貸款,將於2023年3月領取產權證,2023年6月退休,11。他可以申請“商轉公貸款”業務嗎?
答:
員工D在2023年6月5438+10月1(不含)前申請商業用房貸款。申請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壹年(含)且符合“商對公貸”條件的,可直接申請辦理“商對公貸”業務。
案例5
員工e於2023年辦理了商品房貸款,但尚未領取產權證。他可以申請“商對公貸”的業務嗎?
答:
2023年6月5438+10月1之後辦理的商業用房貸款,員工e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和貼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