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註冊地在深圳,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於2014 10 1之前;
2.必須具備有效期內的ISP業務許可證或ICP業務(備案)許可證(服務器位於境外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平臺除外),從事第三方支付業務的企業必須取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
3.應用服務領域的企業必須有官方獨立網站;
4.服務器設置在境外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平臺必須在眾信電子商務交易擔保促進中心備案;
5.企業依法合規經營,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無經濟糾紛和進入司法、仲裁程序的案件,按要求報送電子商務統計數據,無逾期未受理或未通過驗收的項目。
6.已明確項目建設融資方案(自有資金+銀行貸款≥項目總投資),其中項目單位自有資金不低於項目總投資的30%,並提供銀行出具的證明文件。
(2)資助標準:
每個項目的資助總額為企業實際發生的貸款利息總額的70%,貸款利率按實際利率計算。每年最高貼息金額不超過5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單個企業累計最高貼息金額不超過15萬元。單個項目原則上最長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
相關規定
新企業會計準則第七條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相關資產的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但是,按照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第八條與收入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1)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在相關費用確認期間計入當期損益。
(二)用於補償企業已經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壹般情況下,不需要計入資本公積。
擴展數據:
會計處理
1.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入,在相關資產的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其他收入)。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前出售、轉讓、報廢或毀損的,將未分配的遞延收益余額轉入當期資產處置期間的損益(其他收入)。
按照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其他收入)。
2、與收入相關的政府補助,應按下列情況處理。
(1)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其他收益)。
(2)用於補償企業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其他收入)。
3.對於同時與資產和收入相關的政府補助,企業需要將其分解為資產相關部分和收入相關部分,分別進行會計處理。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政府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