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州想要用公積金貸款買房,至少要交半年以上。
1.那如果是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需要足額交納6個月後,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
2.如果是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需要足額交納1年後,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所以如果妳符合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的話半年就能用。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3、那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在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系統繳存住房公積金;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在本市購買自住住房; 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出售公房的售房方案已經過上級房管機構批準; 提供受托人同意的擔保方式; 符合委托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所購房產為期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80%;所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60%。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70%;暫不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兩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或上筆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家庭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在市區內貸款的,借款人單方繳存狀況符合鄭州市級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單筆最高貸款金額不超過4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狀況同時符合鄭州市級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在上街分中心、各縣(市)管理部貸款的,最高貸款限額統壹為40萬元。(價格來源於網絡,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