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的拆遷安置房,需要房主持有滿五年,之後,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契稅,等稅費,辦理完畢原房主名義正規商品房房產證,契稅證,和土地證,之後,才可以自由買賣。過戶。
鄭州安置房能在銀行貸款嗎?
據了解,安置房的土地性質屬於劃撥,如果沒有房屋產權證不能貸款,有房屋產權證可以貸款,安置房如果是政策性服務,那麽估計銀行不接受作為抵押物,也就不能進行抵押貸款。安置房為大產權,可以向銀行貸款,公積金貸款也沒有問題。
如果拆遷前這房子是公房,住戶是租住的,該房就不能轉讓;如果是公房,業主已向單位購買,而且安置房的產權證上是業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轉讓,但也需要額外交納土地出讓金。預約銷售因為沒有看到產權證,購買時的房屋情況不能只聽業主壹面之詞。如果買到的安置房其實是公房,雖然購買程序合法,還是被判無效。
鄭州安置房主要有哪幾種?
安置房的種類是不同的,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1)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這種房屋壹般是5年內禁止上市交易的。那麽對於此種房屋,自然銀行在5年內也不接受抵押。
(2)因房產開發等因素(非因公***利益,其實是涉嫌違法征收的)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這類房屋如果證件齊全,則如同市場上的商品房壹樣,正常交易流通,可以隨時抵押。
(3)因各種因素(如征收方手續不全等),專門配建的回遷房,往往辦理不下房產證,這種房屋,銀行是不接受抵押的。
通過對上文的閱讀,大家對於鄭州的安置房幾年可以上市交易已經有大致的了解了。在購買安置房的時候是有壹定的限制的,並非是鄭州每壹個有購房需求的人都能夠購買安置房,只有被拆遷戶才能夠享受低價格購買。有的安置房是無法辦理房產證的,購房者在購買安置房之前應該對其性質充分有充分的了解才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3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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