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購買商品房和提取公積金的條件及需提供的相關證明;
1,提取前公積金存款余額必須大於1000元,提取後公積金存款余額必須大於100元;
2.房管部門登記的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婚前購房,提取配偶公積金
3.本人(即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婚前購房,提取配偶公積金
4.填寫《南昌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請到收款櫃臺領取)壹式三份,並加蓋繳存單位公章;婚前購房,提取配偶公積金
5.可以提供開發商的開戶行和賬號,填寫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南昌分行的轉賬憑證;
6.提取配偶公積金,需要提供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婚前購房,提取配偶公積金
7.可以提取同壹賬戶直系親屬的公積金,提取時還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