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門負責編制本級的還本付息付費計劃;參與審核項目采購計劃;審批項目中的出國考察、培訓計劃;辦理向上級財政部門申請使用世行貸款手續。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世行項目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是指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項目執行的單位。辦公室應根據財務管理的需要,設置財務管理機構,配備財會人員。
辦公室負責處理項目會計事項;編制本級財務收支計劃和決算;編制采購計劃、出國考察和培訓計劃;向同級財政部門和上級辦公室報告項目執行情況,如實提供財務資料;檢查下級辦公室的各項費用開支;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使用世行貸款申請。
各級財政部門、辦公室領導應支持財會人員按照會計法規行使職權,並保證財會人員的相對穩定和合法權益。財會人員要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廉潔奉公,不謀私利。第六條 世行項目資金、財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攤派、抽調和私分。對影響項目執行的行為,財政部門和辦公室有權抵制、拒絕和向有關領導部門反映。第七條 項目執行期間,辦公室應單獨設置、妥善保管項目的會計檔案。項目完成後,辦公室應將其保管的會計檔案移交給辦公室的主管部門。會計檔案的移交和管理應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1984年6月1日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第二章 貸款管理第八條 世行項目的債權債務由項目的轉貸協議確定。第九條 世行貸款應按《開發信貸協定》、《貸款協定》以及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世行評估報告的規定,支付項目中合格的外匯費用和壹定比例的國內費用。其他與項目有關的費用均由國內配套資金支付。第十條 世行項目中世行從信貸或貸款帳戶支付給供貨商或承包商的貸款自其支出日起計算利息或手續費;由財政部從專用帳戶付給供貨商或承包商的貸款自其支出日起算利息或手續費。承諾自《開發信貸協定》、《貸款協定》簽字後60天起開始計算。
世行貸款本金按本辦法的第十三、十四條的規定計算。第十壹條 世行貸款為優先償還貸款。在每年兩次的還本付息付費時,財政部將按世行通知的匯率和轉貸協議的規定,向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手續費及承諾費。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按財政部世界銀行業務司提供的“還本付息付費通知書”(見附表壹),及時將款項交財政部,以便財政部按時向世行還本付息付費。第三章 貸款資金的提取及結算管理第十二條 世行項目由財政部負責辦理向世行的提款申請手續,管理專用帳戶。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及國家教委、衛生部辦公室向財政部申請提款和結算的程序如下:
1、向財政部申請提款,均應填具:項目用款申請單”(見附表二),並附下列單據各兩份。用款申請單應順序編號,不得重寫或漏號。
(1)申請貸款的支付,應提交合同或訂貨單、發票、裝船證明(如提貨單、承運人的承運證明)、信用證(如果申請特別承諾)。
(2)申請土建費用的支付,應提交合同、經工程師簽字的項目工程結算單。
(3)申請咨詢專家費用的支付,應提交合同、專家發票。
2、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求償付周轉金墊付的費用,除提供上述單據外,還應提交開戶行的銀行對帳單、款已付出的證明。
3、出國考察及培訓費用的支付,應提交出國費用預算表、考察培訓大綱及出國任務批件、政審批件。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出國考察培訓費用回國後在各自省、自治區、直轄市報銷,節余外匯退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國家教委、衛生部辦公室的出國考察培訓費用回國後在國家教委、衛生部辦公室報銷,節余外匯留國家教委、衛生部辦公室。所有節余外匯均應繼續用於該項目。
4、用款申請單,應按幣別或費用類別分別填具。如付款涉及到壹個以上的供應商或承包商或咨詢專家,或壹個以上的費用類別,或壹個以上的收款人時,應填寫壹份或更多份的摘要表(見附表三),以列示有關的詳細資料。摘要表應用英文填寫。
5、特殊的提款要求,財政部將視具體情況另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