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方面,《通知》明確,將長沙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從60萬元提高至70萬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80萬元。
同時,重點支持繳存人首套房購房需求。實施首套房階段性“可提可貸”政策。為幫助繳存人緩解疫情影響下的購房壓力,《通知》明確,職工家庭在政策實施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首套房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也可申請購房提取,同壹套房屋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房首付款。貸款辦理成功後申請購房提取的,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留足住房公積金貸款12個月的還貸金額。
在滿足合理的改善型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為支持職工改善居住環境,職工家庭購買二套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調整至40%。
同時,取消首套房面積限制性要求。購買二套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取消“首套自住房面積不得超過144平方米”的規定,即對首套房面積不再有限制性要求。
此外,已有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後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取消“需結清滿6個月”的規定,即現有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後可立即再貸。
提高租房提取金額方面,為幫助繳存人減輕租房壓力,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每年提取壹次,由“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近1年實際匯繳額的50%”,調整為“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近1年的實際匯繳額”,提高對職工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
《通知》還提及,職工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更加簡便。職工家庭住房套數認定以長沙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自有產權住房為限,以長沙市住房登記信息查詢為準。個人征信中顯示的貸款記錄不再需要借款人提供相關資料證明。
在此之前,長沙市發布的“以租換房票”政策引起市場熱議,壹度被視為“壹石多鳥”之舉。今年5月8日,長沙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於推進長沙市租賃住房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盤活存量房的試點實施方案》(簡稱《方案》)。《方案》指出,已實現網簽備案交房或已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房屋,盤活供作租賃住房後,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
此外,據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信息,5月6日起,長沙市限購區域內家庭購買第2套商品住房的間隔時間,統壹按滿4年計算。這意味著,房屋購買時間的認定既認網簽備案又認權屬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