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校園貸的治理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無論是部分傳統銀行回歸校園市場滿足大學生正常貸款需求,還是大部分網貸平臺暫停校園貸業務,都說明治理效果顯著。但從此次媒體披露來看,有兩個現象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壹是三部委通知“現階段所有網貸機構暫停校園貸業務”後,仍有網貸平臺可以向大學生放貸,即未遵守“暫停令”。二是壹些網貸平臺很聰明,將校園現金貸轉型為電商購物和分期還款業務。
這些網貸平臺表面上看不直接從事校園貸,實質是校園貸,因為很多大學生借錢是為了購物;從高額的滯納金來看,和之前的校園貸沒有實質性的區別。這些平臺之所以不斷以新面目出現校園貸,不僅是為了規避國家部委的禁令,更是因為校園貸業務是暴利。
校園貸沒有被完全取締,雖然與今年5月底三部委下發的《關於進壹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的通知》有關,目前還處於落實階段,但主要原因還是治理措施不完善。比如,對於仍然違規向大學生放貸的網貸平臺,既要有完善的監管措施,也要有嚴格的處罰措施。但是這個通知中並沒有相應的安排,看似嚴格,實則是紙老虎,所以壹些網貸平臺並不重視。
再比如,對於校園貸轉型為電商購物、分期還款的業務,這份通知也缺乏預防性安排,壹些網貸平臺鉆政策空子。從常識來看,由於校園貸屬於“暴利貸”的壹種,網貸平臺不會輕易放棄這塊“肥肉”,要麽直接頂風作案,鋌而走險盈利,要麽變相經營,企圖規避監管。只有制定嚴格的預防、監督、處罰等措施並嚴格執行,才有望形成有效的約束力。
不能指望網貸平臺自覺執行“校園貸停貸令”,而是依靠嚴格的監管措施來強制執行。換句話說,校園貸的繼續存在也是對監管智慧的考驗:
第壹,考驗監管智慧。嚴格的命令能不能執行,取決於監管,也就是監管者能不能發現違規行為,然後嚴懲。為了發現違規行為,監管者不僅要像記者壹樣暗訪取證,還要鼓勵大學生和業內人士舉報。
第二,考驗懲罰的智慧。任何法令或禁令,如果沒有配套的懲罰措施,都將缺乏實際約束力,很容易成為廢紙。“現階段將暫停所有網貸機構開展校園貸業務”也不例外。從相關通知來看,也缺乏懲罰性條款。那麽,如何處罰這類非法機構呢?不僅可以直接處罰不合格的網貸平臺,還可以建立“黑名單”制度,將違規網貸平臺納入“黑名單”。
第三,考驗預防的智慧。校園貸之所以改成分期購物,在於缺乏防範措施。在沒有防範措施的情況下,校園貸還會不斷變化。為了防止校園貸改頭換面,壹方面要從供給端入手,禁止網貸平臺上的校園貸以其他形式出現;另壹方面,從需求端,教育引導大學生拒絕網貸平臺的各種誘惑。上述通知實際上已經有了部署,希望盡快落實。
監管壹定要到位,多做宣傳,讓學生分清校園貸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