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住房公積金:軍人退伍或封存戶口後,有新單位時可將住房公積金轉移到新單位。購買、建造或租賃自住住房的,可申請提取賬戶內余額。
2.封存賬戶: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被兼並、破產企業職工未與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所在單位的員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能重新上崗的;員工辭職或被單位辭退、開除或不重新聘用;員工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經批準緩繳的住房公積金在批準的緩繳期限內;其他需要封存的原因。
3.異地轉移: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轉移。如單位調整或職工工作變動,單位應為職工辦理調動手續。
4.買房用途:部隊的住房公積金自己保管,和地方沒有直接關系。換工作後發放壹次,所以買房使用需要等到換工作後。
軍隊轉業人員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步驟如下:
1.轉業人員需要準備相關材料,包括身份證、轉業證明、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等。
2.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寫提取申請表,提交所需材料。
3.等待審查通常需要壹些時間。壹經審核通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提取金額劃入復員人員指定的銀行賬戶。
需要註意的是,提取金額有壹定限制,具體以各地政策為準。
總結壹下,軍人退伍後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或者封存後,有新單位時再調入新單位。職工在下列情況下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被兼並、破產企業的職工未與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所在單位的員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能重新上崗的;員工辭職或被單位辭退、開除或不重新聘用;員工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經批準緩繳的住房公積金在批準的緩繳期限內;其他需要封存的原因。職工賬戶被封存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因為購買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賬戶余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十六分之壹的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新員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員工本人工資乘以員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如果繳納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個人可以免繳公積金。單位還是要按比例繳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