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取公積金的用戶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在此期間無需考慮是否在職。只是後期需要申請公積金貸款,所以確實需要考慮提取額度。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會直接影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因為公積金貸款利率低,貸款額度越高越好。
用戶在提取公積金時,需要註意不同提取條件下可以提取的金額不同。如果他們要全額退出,必須滿足規定的條件。
根據有關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可以提取,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3.租住自住住房,且租金超過家庭工資收入壹定比例的;
4.退休了;
5.出國定居;
6.員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7、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壹年只能提取壹次公積金。
職工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在購房合同及協議簽訂後1年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已婚的,應提供結婚證及復印件;
2.已婚者需要提交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及復印件作為身份證明材料,未婚者也需要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
3.有房子的,需要提供房產證及其復印件。租房的,提供租賃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4.如果是退休人員,需要提交退休證明;
5.如果是低收入群體,需要帶上相關的低保;
6、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復印件。
下列單位及其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範圍如下: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繳存(註:並非所有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存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