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率的兩種定價方法
1.直接報價
直接報價又稱應付計價方式,是將壹個單位的外幣按照標準(壹、壹百、壹萬等整數)折算成若幹個單位的本國貨幣的計價方式。使用這種方法時,匯率的上升意味著單位外匯可以兌換更多的本國貨幣。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采用直接報價法,包括中國。
2.間接定價法
間接定價法又稱應收賬款定價法,是指以單位的本幣為基礎,將若幹單位的外幣應收賬款進行折算的定價方法。使用這種方法時,匯率上升意味著本國貨幣可以兌換更多的外幣。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數國家采用間接定價法,如美國和英國。這兩種定價方法下的匯率是相互的。即期匯率和遠期匯率。根據外匯交易的交割期限,匯率可分為即期匯率和遠期匯率。所謂交割,就是買賣雙方履行交易合同,給予和接受金錢和貨物。外匯交易交割是指買方支付本國貨幣,賣方支付外匯的行為。由於交貨日期不同,匯率有差異。
即期匯率又稱即期匯率,是買賣雙方在交易後兩個營業日內辦理外匯交割時使用的匯率。
遠期匯率又稱遠期匯率,是買賣雙方事先約定的在未來某壹日期進行外匯交割的匯率。
壹般來說,遠期匯率的定價方法是只標註遠期升水或貼水。在直接報價的情況下,如果遠期匯率是升水,則是在即期匯率和升水基礎上的遠期匯率;如果是遠期貼水,用即期匯率減去貼水,就是遠期匯率。在間接定價法的情況下,相反,如果遠期匯率有升水,就要用即期匯率減去升水,這就是遠期匯率;如果是遠期貼水,就要在即期匯率上加上貼水數,就是遠期匯率。
遠期匯率也有買入價和賣出價,所以遠期匯率的升水或貼水也有兩個數字。在直接報價的情況下,如果遠期匯率是升水,則升水的小數加在即期匯率的買入價上,升水的大數加在即期匯率的賣出價上。在直接報價下,如果匯水小然後大,說明遠期匯率是升水;如果匯水先大後小,說明遠期匯率是溢價的。在間接定價法下,如果遠期匯率為升水,則即期匯率賣出價減去升水的大數,即期匯率賣出價減去升水的小數。在間接定價法的情況下,如果遠期溢價是小數前的最大數,則表示遠期溢價;如果小數在前,大數在後,說明是長期打折。
二。估價貨幣
有價貨幣是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用於計算和清償對方債權債務的貨幣,壹般與結算貨幣相同。如果雙方在合同中只約定計價貨幣,沒有約定結算貨幣,則計價貨幣為結算貨幣。
交易雙方也可以約定定價貨幣為壹種貨幣,結算貨幣為另壹種貨幣甚至幾種貨幣。此時,交易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不同貨幣的比例。因此,買賣雙方在選擇使用哪種貨幣時,不僅要考慮貨幣匯率的風險,還要結合自身的經營意圖、市場供求和價格水平進行綜合分析。
目前國內常用的國際結算貨幣有:美元、英鎊、馬克、法國法郎、日元、港幣。理論上人民幣也可以作為計價或結算的貨幣,但我國金融管理規定人民幣對外使用僅限於賬面收付,不能自由兌換和流動。因此,目前壹般根據國際金融市場貨幣匯率的變化和進口國(地區)的習慣選擇對方國家(地區)的貨幣或第三國的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