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條件:
具有合法有效身份的中國公民,年齡18-65;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者相關證明文件;
滿足委托人規定的貸款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貸款申請人為在職職工的,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6個月以上(含),同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正常繳存包括住房公積金連續按月繳存、提前繳存和補繳),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提供客戶認可的擔保;
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未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符合委托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積金貸款流程:
貸款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壹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城市公積金繳存中心提出申請,繳存中心根據職工申請對職工繳存貸款進行核實,並為從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或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的職工出具《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應當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證明》中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在規定期限內履行貸款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到市公積金中心識別職工異地貸款情況,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明細臺賬。
異地繳存職工在貸款還款期間,如發生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地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地市公積金中心並轉入地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市公積金中心應當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進行重新認定和記錄。
異地貸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可用於扣劃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