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申領居民身份證,須攜帶居民戶口簿、廣東東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碼照片采集回執、廣東省居住證或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登記或就學證明回執、居民身份證原件(補領時無需提交)。
需要提醒的是,申請人首次申領身份證必須回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其中補領二代居民身份證20元,補領二代居民身份證40元。
擴展數據
第壹,不處理情況:
1.建立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人不予接收的制度。對於偽造、變造、買賣、冒名頂替、騙取、冒用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買賣、使用偽造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的,
2.不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申請;全國信用信息交換平臺推送的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不受理異地申領居民身份證。
3.外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沒有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居民身份證身份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申領。
二、建立居民身份證申報制度:
1.就近掛失居民身份證。全國公安機關戶籍派出所、辦證大廳受理公民身份證掛失申報。公民身份證遺失或者被盜的,可以持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掛失,辦理補領手續;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可以到就近的戶籍派出所或者登記大廳掛失。符合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條件的,可在異地受理點辦理補領手續。
2.規範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程序。本人申請掛失居民身份證,並填寫居民身份證掛失登記表。公安機關應當對公民身份信息進行核實,經核實的信息應當當場受理。居民身份證掛失時已登記指紋信息的,應當當場比對指紋信息。
3.為掛失信息提供驗證服務。公安機關要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證掛失信息系統,加強數據維護和信息更新,通過公安部跨部門信息共享與服務平臺和國家人口信息社會應用平臺,為社會各部門、各單位提供居民身份證掛失核驗服務。
百度百科-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制度和補辦丟失身份證的意見
東莞市人民政府-塘廈可辦理11省內身份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