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在常州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住房貸款將執行新政策,具體包括逐月還貸提取、提前部分還貸提取、還清貸款提取、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提取和償還異地公積金貸款提取五個方面,具體政策如下:
壹、逐月還貸提取
本規定所稱逐月還貸提取,指職工委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和貸款銀行,每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包括新職工住房補貼賬戶,下同)中的存儲金額,通過轉賬方式按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
(壹)申請對象
申請對象為在本市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且尚未還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產權人及其配偶。
(二)提取額度
逐月還貸提取的額度為職工每月應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的本息額(含逾期部分)。
1.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每月14日(遇節假日提至前壹個工作日)申請對象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的總和,足夠提取當月應還貸款本息額的,則足額提取歸還貸款;申請對象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總和不足提取當月應還貸款本息額的,按住房公積金賬戶實際余額提取歸還貸款,不足部分由貸款銀行從借款人還貸銀行賬戶中扣收。
2.歸還公轉商補息貸款的,按每月14日(遇節假日提至前壹個工作日)申請對象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總和,足夠提取當月應還貸款本息額的,足額轉賬存入借款人還貸銀行賬戶內;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總和不足提取當月應還貸款本息額的,按住房公積金賬戶實際余額轉賬。
(三)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2.申請人為其他產權人的,還需提供《不動產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3.申請人為借款人配偶或其他產權人配偶的,還需提供證明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
(四)其他
1.逐月還貸提取委托生效後,因婚姻關系變化等原因需增加或減少提取賬戶的,憑上述申請材料到中心辦事處、分中心辦理變更手續。
2.貸款本息已結清或公轉商補息貸款終止貼息的,其逐月還貸提取委托自動終止。
3.本規定實施之前已生效的逐月還貸提取委托,按本規定調整提取還貸方式。
二、提前部分還貸提取
本規定所稱提前部分還貸提取,是指職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提前償還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本息。
(壹)申請對象及條件
申請對象為尚未還清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產權人及其配偶。
職工申請時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已按借款合同還貸12個月以上;
2.每個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須在1萬元以上;
3.申請提取時貸款沒有逾期。
(二)提取額度
每個申請人每次申請提取用於提前部分轉賬還貸的金額不得少於1萬元。
(三)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2.申請人為其他產權人的,還需提供《不動產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3.申請人為借款人配偶或其他產權人配偶的,還需提供證明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
(四)其他
1.申請人應到當初申請貸款的中心分支機構辦理提前部分還貸提取。
2.每月15日、20日、25日(遇節假日往後順延)和最後壹個工作日為貸款銀行批扣日,中心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部分還貸提取。
3.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還貸的,借款人與中心簽訂借款補充合同,重新約定剩余貸款的月還款金額,調整借款期限,但不得超過借款合同訂立的借款期限。如委托他人代辦提取的,受托人須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同借款人之壹。
4.辦理公轉商補息貸款部分還貸的,中心準予提取後,借款人須及時到貸款銀行辦理後續還貸手續,辦理期限不得晚於次月末,實際還貸金額不得少於提取金額。逾期未還或少還的,中心終止貼息且不再為該筆貸款辦理提前部分還貸提取、壹次性還清貸款提取。
三、還清貸款提取
本規定所稱還清貸款提取,是指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本息余額。
(壹)申請對象
申請對象為尚未還清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產權人及其配偶。
(二)提取額度
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的剩余本息額。
(三)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2.申請人為其他產權人的,還需提供《不動產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3.申請人為借款人配偶或其他產權人配偶的,還需提供證明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
(四)其他
1.申請人應到當初申請貸款的中心分支機構辦理還清貸款提取。
2.每月15日、20日、25日(遇節假日往後順延)和最後壹個工作日為貸款銀行批扣日,中心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貸款提取。
3.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的,中心準予提取後即時轉賬還清貸款;若提取總額小於貸款剩余本息的,由借款人在準予提取後十日內攜帶《住房公積金貸款準予轉賬還貸通知書》到貸款銀行辦理轉賬還清貸款手續,不足部分借款人應自籌資金當場結清。
4.辦理公轉商補息貸款還清的,中心準予提取後,借款人及時到貸款銀行辦理還清貸款手續,辦理期限不得晚於次月末,逾期未還清貸款的,中心終止貼息且不再為該筆貸款辦理提前部分還貸提取、壹次性還清貸款提取。
四、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提取
本規定所稱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提取,是指已辦理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職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用於償還其商業性住房貸款本息。
(壹)申請對象及條件
申請對象為辦理商業性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產權人及其配偶。申請時在本市無未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
職工每年申請提取壹次時還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6-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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