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準備提取材料
1.身份證明:申請人應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明,證明個人身份和公積金賬戶的真實性。
2.公積金賬戶信息:申請人需要提供公積金賬戶的相關信息,包括賬號、繳存單位等。,以便查詢賬戶余額,獲得提現資格。
3.提取原因證明:根據公積金提取原因的不同,申請人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比如購房需要提供購房合同、房產證等。;租賃合同、租金支付憑證等。應提供租賃提取;貸款還款應提供貸款合同和還款明細。
第二,提交申請
申請人需要將準備好的提取材料提交到所在單位或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服務窗口。提交時,確保材料完整準確,按照規定填寫提取申請表。
三。審查和批準
公積金管理中心收到申請後,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的內容包括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及提取原因是否符合要求。審批通過後,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批準提取申請,並通知申請人辦理後續手續。
四。提取公積金
審批通過後,申請人可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指令,到指定的銀行網點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提取時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公積金提取通知書等相關材料。
總而言之:
嶽陽公積金提取需要申請人準備相關材料,按規定程序提交申請,經審批後辦理提取手續。在提取過程中,申請人應當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並遵守公積金管理的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24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25條規定: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