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來還房貸。如果業主購買的房屋無法交付,則不會影響業主與銀行之間建立的貸款關系,業主將償還抵押貸款。如果業主因房屋未完工而停止私下借貸,將構成債務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逾期不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如果貸款人同意,可以延期。
第二,當妳發現妳的房子腐爛了,該如何解決問題?
第壹,如果只是開發商的資金斷了,給開發商壹些時間。如果開發商能在短時間內籌集到資金並完成後續項目,未完工的房子就可以復活。
第二,如果開發商破產了,建築腐爛了,永遠不要把房子還給開發商。因為退房後,買家只能拿到收據或欠條。買家和開發商之間的關系將從買賣轉變為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債務關系在法院的拍賣、破產、清償順序上低於消費關系。
三是開發商破產後,購房者仍可按程序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產權總比沒有好。
如果房子存在“爛尾”的可能性,先不要急著起訴法院,給開發商壹些時間,希望它能在短時間內籌集資金完成後續工程,這樣消費者的損失可以降到最低。如果開發商因資不抵債而宣布破產,根據破產法的規定,消費者比普通債權人更有可能從開發商那裏獲得賠償。特別是消費者通過預購獲得了房屋的產權。
買房要謹慎,退房也要謹慎。在房價下跌、樓市低迷的時候,如果開發商壹再拖延交房時間,遇到“爛尾”危機,千萬不要按照合同約定把房子還給開發商。因為,這個時候,開發商手裏已經沒錢了。退房後,買家只能得到收據或欠條而不是購買價格。買家和開發商之間的關系將從買賣轉變為債權債務關系。
第三,買家在歸還抵押房屋時應該註意什麽?
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買房與銀行之間的貸款關系獨立於房屋買賣關系,因此解除購房合同並不意味著同時解除貸款合同。
換句話說,雖然買方不買房,但貸款必須償還,因為與銀行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首先,由於購房合同的解除,開發商從買方處獲得的所有購房款應返還給買方。然後,買方應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余貸款本金和利息(部分已在之前按月償還)歸還給銀行:借款人應與貸款人協商提前償還貸款。
實際上,這種還款方式是壹種理論上的做法,在實踐中很難操作,因為買方購買的房屋已抵押給銀行。如果買方收到錢後不歸還銀行,銀行只能行使抵押權並拍賣或出售抵押買方購買的房屋。但此時房屋已不歸買方所有,處置房屋將損害開發商的利益,開發商永遠不會吃虧。
因此,開發商只能將可退還的購房款分成兩部分,屬於買方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方。屬於買受人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歸還銀行,視為買受人已提前向銀行償還貸款。
如果業主購買的房屋無法交付,則不會影響業主與銀行之間建立的貸款關系,業主將償還抵押貸款。如果業主因房屋未完工而停止私下借貸,將構成債務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