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需要通過貸款方式購房,銀行作為權利人,會要求購房人向房產局抵押備案部門申請辦理抵押預登記,申請抵押預登記只有在預登記後才能進行。
壹、預告登記流程
為保證將來物權的實現,當事人可以按照約定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的要求如下:
1,預售商品房預告登記
(1)註冊申請原件;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原已登記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四)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協議原件;
(五)預購人單方申請預售商品房預告登記,預售人與預購人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對預告登記附加條件和期限的,預購人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6)設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提交抵押權人同意出售該房屋的證明。
2.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登記
(1)註冊申請原件;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抵押合同原件;
(四)主債權原始合同;
(5)預售商品房預告登記證明原件;
(6)當事人關於抵押權預告登記的協議原件;
(7)已設定在建工程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的證明原件。
3、房屋所有權轉移預告登記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房屋所有權,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預告登記的,除本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屋轉讓的書面文件原件、他項權利證書原件和抵押權註銷申請書原件。
(1)註冊申請原件;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轉讓方的房屋所有權證;
(4)房屋所有權轉讓合同原件;
(5)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原件(轉讓合同已經約定的除外)。
4.房屋抵押預告登記
已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或者房屋所有權轉移預告登記的房屋,可以申請房屋抵押中的預告登記。
(1)註冊申請原件;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原主債權合同和原抵押合同;
(4)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轉移通知書的登記證明原件;
(5)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原件(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5.預告登記的變更登記
(1)註冊申請原件;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通知登記證原件;
(四)變更事實的相關證明文件原件。
6.取消預告登記
(1)註冊申請原件;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通知登記證原件;
(4)證明預先登記的房屋權利終止的證明材料原件。
二、預告登記的特點
預告登記與壹般不動產登記的區別在於,壹般不動產登記是指完成狀態下的不動產物權登記,而預告登記是壹種將來保全不動產物權的登記。預告登記作出後,並不導致不動產物權的設立或變更,只是使登記申請人在將來獲得壹項請求物權變動的權利。預告登記所包含的請求權,對與該請求權內容相同的不動產物權的後續處分具有排他效力,以確保未來僅發生該請求權的預期法律結果。因此,預告登記是與異議登記同時進行的不動產登記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