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貧困生補助即國家助學金,需要家庭貧困證明以及申請表。
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準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範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中央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準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貧困證明
1、貧困證明中要求明文出現貸款人名字,並且要求與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完全壹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規範簡寫字代替,不能有錯別字。貸款人名字不得塗改。
2、貧困證明要求加蓋家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壹級主管部門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鄉(鎮)人民政府、縣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社區公章。註意村民委員會的公章無效、單位公章無效。貧困證明盡量不出現兩個或以上公章。
3、貧困證明中明文出現“家庭經濟困難,需要申請國家貸款”字樣。
4、貧困證明要求用材料紙或文稿紙,且用鋼筆或水性筆書寫,用圓珠筆書寫無效。
法律依據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 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準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範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中央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準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第六條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