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經濟生活中,很多人認為銀行的錢屬於國家,不僅企業、企業主管部門和地方黨政部門的很多人這麽認為,中國銀行的壹些幹部職工也這麽認為。當被問及企業的貸款從哪裏來時,很多企業負責人都會毫不猶豫地說是國家給的。壹些國企領導甚至認為,國企從國有銀行貸款,就像壹個人把錢從壹個口袋挪到另壹個口袋,還不還無所謂。把國有銀行的資產都當成國有資產,把國有銀行的錢當成“公”,這是我國銀行不良貸款的思想根源。
事實上,人們從全國性銀行的信貸資金來源可以看出,國有銀行的信貸資金來源中,自有資金所占的比例是很小的。國家銀行的錢主要來源於存款,各類存款約占國家銀行信貸資金來源的60%。全部存款的壹半以上是儲蓄存款,約占全國銀行信貸資金來源的三分之壹。中國銀行的錢主要是儲戶的錢,國有銀行的資產主要不叫“公”。
中國銀行主要是用儲戶的錢發放貸款。銀行只是壹個“資金池”。壹方面作為債務人收儲戶的錢,壹方面作為債權人借錢給借款人。從這個意義上說,儲戶向不該放貸的客戶提供貸款是不負責任的,甚至可以說是對儲戶的犯罪。銀行管理水平不高,風險防範能力不強。
造成不良貸款的主要原因是銀行管理水平低,風險防範能力弱。不良貸款是銀行貸款粗放經營的必然結果。從銀行內部來看,不良貸款產生的原因很多,貸款的粗放式經營是主要原因,信貸資產的流失在壹定程度上是銀行自我擴張的結果。
比如1984年末的信貸失控是銀行自己造成的,當時突然發放的很多貸款現在已經結清了。貸款風險意識不強,貸款多為信用貸款。後來,雖然擔保貸款的比重越來越大,但擔保貸款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仍然很成問題,貸款債權的保障程度較低;貸款“三查”等信貸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執行時流於形式,貸款的權、責、利嚴重脫節,重貸輕管,重放輕貸;信貸隊伍整體素質不高,部分有發放貸款權力的銀行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差,導致貸款決策失誤甚至貸款被騙,或無法有效制止企業逃廢債務。有的人因為思想素質差,發放“人情貸”,甚至不惜以貸謀私,造成信貸資產流失,等等。借款人信用觀念不強,償債能力太低。
長期以來,中國的企業並沒有真正獨立自主,自負盈虧。改革開放後,這種情況雖有所改善,但並未得到根本改變。壹些企業吃銀行信貸資金的思想還比較嚴重,信用觀念不強,主要表現在“逼”銀行貸款,逃避銀行債務。
部分企業信用觀念淡薄,與我國對企業及其責任人缺乏嚴格有效的制裁有關,與企業償債能力低下有直接關系。導致企業償債能力低下的原因很多,既有企業自身的原因,也有外部的原因。比如,有的企業或項目沒有進行徹底的可行性研究,或者可行性研究結論無法得出,但有的領導拍著胸脯決策失誤;企業管理不善,投入產出比低,經營效益差;企業的社會負擔和其他負擔較重,承擔了壹些政策性職能,使企業借入的大量資金用於非生產性支出,等等。
事實上,我國企業的債務負擔已經很重,而且越來越重。中國很多企業沒有完全的償債能力,不可能還清所有欠下的債務。為了生存和發展,企業必須設法增加資金來源,減輕債務負擔。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拖欠銀行貸款,逃避銀行債務是必然的。
因此,減輕企業債務負擔是必要和迫切的。但是,減輕企業債務負擔不能損害銀行的合法權益,更不用說把規避銀行債務作為減輕企業債務負擔的主要方式。銀行債轉股雖然可以大大減輕企業的債務負擔,但對銀行來說並不可取,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明確禁止我國商業銀行在境內投資企業或者從事信托投資、股票業務,法律也不允許銀行債轉股。銀行債權轉股權實際上是把銀行的不良債權變成了不良股權,只是改變了銀行不良資產的存在形式。不會有助於降低銀行資產風險,反而會增加其資產風險,因為壹旦企業破產,銀行的債權可以按壹定比例清償,銀行持有的企業股權很可能成為壹張廢紙,而銀行的人力緊張,熟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人才更是稀缺。銀行不可能直接有效地參與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黨政部門的行政幹預和財政部門的擠壓。
在我國信貸資金的粗放式經營中,既有上述企業的強行擴張和銀行的自我擴張,也有黨政部門的順利擴張和財政、企業主管部門的橫向擴張。銀行被迫發放“行政幹預貸款”。“安定團結貸款”和信貸資金金融化是我國不良貸款的重要外因。
在中國過去的政治經濟體制中,政企不分。為了實現地方經濟增長,地方黨政領導必然會要求銀行提供貸款支持。粗放的經濟增長是粗放的貸款管理的結果。新形勢下,壹些地方黨政領導存在嚴重的地方保護主義和本位主義。他們只考慮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為壹些企業逃避銀行債務提供“保護傘”,幹擾銀行的資產保全。而且我國現有法律對債權人的保護力度明顯不足,對債務人缺乏約束,對銀行債權的保護也無法得到法律的充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