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辦理房產證流程如下:
1、交易雙方需要在壹個月內攜帶相關資料前往房屋交易申請辦理;
2、在接到房屋交易的通知之後,交易雙方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房產權證和房產證的區別
1.名稱。產權證全稱為《中華人民***和國不動產權證書》,壹般簡稱為不動產權證。房產證全稱為《中華人民***和國房屋所有權證》,壹般簡稱為房屋所有權證。
2.內容。房產證的內容包括權人、***有情況等內容。其中的不動產單元號具有唯壹性,由四段數字構成,相當於不動產的 “身份證號”。
3.印章。產權證的發證單位是不動產登記中心,房產證的發證單位是當地的房地產管理局或者當地的人民政府,印章格式為“XX市房地產管理局”。
4.費用。辦理產權證,需要測繪壹次土地面積和房產面積、繳納壹次測繪費用和制證成本費,所有手續都在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辦理房產證,需要進行兩次測繪、繳納兩次測繪費用和兩次制證成本費。
5.版本。產權證分為兩個版本:集成版和單壹版。而房產證只有單壹版,沒有集成版。
法律依據: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七條
借款人應直接向貸款人提出借款申請。
貸款人自收到貸款申請及符合要求的資料之日起,應在三周內向借款人正式答復。
貸款人審查同意後,按照《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向借款人發放住房貸款。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壹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