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在貸款銀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年齡在65周歲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無不良信用記錄;
4、能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擔保;
5、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且貸款用途符合相關規定;
6、在工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7、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如果想要申請貸款,可是身份證丟失,借款人可以考慮用其他方法申請貸款,也可以用臨時身份證申請貸款,具體情況還需要借款人提前詳細咨詢了解。
雖然不可以用別人身份證貸款,但卻可以讓別人做擔保。比如某些銀行就接受教師、公務員等職業的人做擔保人,這樣也可以貸款。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第二十四條
借款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範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
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法律風險。
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條款的,應當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並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條
貸款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規範擔保流程與操作。
按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貸款人應當參與。貸款人委托第三方辦理的,應對抵押物登記情況予以核實
以保證方式擔保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由不少於兩名信貸人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