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銀行來說軋差是在清算之前或者是跟清算同時發生的,已清算的交易不壹定會經過軋差;軋差清算跟足額清算來說,大大地提高了資金的周轉速度,軋差清算壹般是伴隨著負責的清算規則的。
軋差是指利用抵銷、合同更新等法律制度,最終取得壹方對另壹方的壹個數額的凈債權或凈債務,如市場交易者之間,可能互有內容相同,方向相反的多筆交易,在結算或結束交易時,可以將各方債權在相等數額內抵銷,僅支付余額。
1.支付軋差。指通過降低必須支付的金額來降低信用風險。如果支付到期,A欠B的金額大於B欠A的金額,A向B支付所欠金額之差。
舉例來說,如果A欠B10萬元,B欠A4萬元,則A對B的凈欠額為6萬元。沒有軋差,B需要向A支付4萬元,而A需向B支付10萬元。假設B在向A支付4萬元的過程中沒有意識到A會違約,如果A已經得到B支付的4萬元,則B可能無法收回其10萬元,那麽其信用損失將大於軋差後的6萬元。
2.出清軋差。軋差可以擴張到破產情形。假設A、B間有很多衍生工具交易,壹些合約市值對A為正值,其他合約市值對B為正值,如果A宣布破產,可用軋差來解決很多問題。如果A、B在破產前同意軋差,就可以把所有衍生工具合約市值進行軋差而決定壹方欠另壹方的凈額,這樣B在破產過程中不是A的債權人。實際上,A對B的追索權變成A剩余資產的追索權。這個過程就叫出清軋差。
軋差在破產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當允許破產公司執行有利合約而不執行不利合約時,存在選擇問題。上面例子中,如果沒有軋差,A會對A欠B金額大於B欠A金額的合約違約,而B會被迫執行B欠A金額大於A欠B金額的合約。
3.跨產品軋差。當A、B同意對所有合約進行軋差時,這個過程就是跨產品軋差。例如,如果壹方是銀行,他們可以在決定壹方欠另壹方的總凈額時包含任何條款。
按照軋差的內容來分,可以分成為結算軋差(settlement netting)和違約軋差(或者稱結束交易軋差)(close-out net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