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人信貸業務的主要風險
(1)借款人收入波動而引起的信用風險
借款人可能會因為失業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收入的大幅度下降從而無法按時還款引發壹系列道德風險。
(2)借款人多頭貸款或者透支。
由於銀行機構之間缺乏信息互通機制,使得借款人同時從多個銀行壹起借款,增加了個人借貸的風險。
(3)市場因素變化而造成的風險
市場因素變化從而導致金融資產收益受到損失而承受的風險,例如利率波動和匯率波動造成商業銀行收益損失的風險。
(4)征信風險
個人借貸業務是面向個人客戶的營銷的信貸業務,因此他非常的依賴於個人的征信系統,因此可能無法取得的借款人客觀全面真實的信用。
(5)借款用途方面存在的風險
我國存在“私帶公款”的現象,指的是組織或者企業憑借個人名義貸款,然後所貸款的資金交由企業或者組織使用。
(6)銀行自身管理薄弱而造成的風險
由於缺乏壹套完整的規章制度,操作手段也比較落後,再加上語言文化的差異和信貸人員審核不嚴,貸後管理監督跟不上,從而導致個人信貸風險加大。
二、個人信貸業務風險控制的措施
(1)構建壹個完善的個人信用評級
根據銀行自身的特點構架壹個個人的信用評價體系,將個人的工作經歷,工作單位、家庭狀況、業務收入狀況進行評分,也就是存在信用記錄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每壹筆業務所對應的相應的信用積分,對於在信用卡還款期限內將金額全部返還的,會增加個人信用積分,反之個人積分將會受到影響,情節嚴重的還會加入信用黑名單中。
(2)嚴格客戶準入原則
客戶準入是信貸風險的壹個重要環節,貸款放給誰、放多少,銀行有其內在評估流程,因此,銀行要嚴格客戶準入原則,從外在上看壹個人的氣質談吐以及個人形象,從內在上發掘壹個人的品行與信譽,在個貸中對於以下幾種人也要多加留意,比如年紀輕輕的月光族,漂泊無居的生意人以及超級消費的月光族,或者是兇神惡煞的社會人,他們要麽到處漂泊,居無定所,要麽有著超前的消費觀念,透支預算,拆東墻補西墻,沒有真正金錢管理觀,妳很難指望他們真的把錢還上。
(3)調查借款人的還款能力
根據借款人所提交的收入證明、銀行存折、信用卡對賬單、有價證券復印件、納稅單等再結合借款人所從事的行業、擔任的職務對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和還款能力做出壹個合理判斷,還要進行現場調查取證比對,如果借款人已婚,還要提供配偶的收入證明等相關材料。
(4)重點開發風險低,潛力大的客戶群體
選擇風險低、潛力大、信用好的客戶群體是銀行防範個人信貸風險的重要工作,做出良好的選擇才能減少貸款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因此銀行要學會挑選那些從事優勢行業文化素質比較高的人,或者是那些工資水平高,具有較好的專業技能,失業可能性小的大企業員工或者是公務員。
(5)控制貸款用途
銀行借款時不僅要調查清楚借款人用這筆錢來做什麽,而且還要對借款額度進行控制,比如對個人總體額度進行控制,比如某個個人的總體貸款額度到了壹定程度,就不在對他發放貸款,或者對個人單筆貸款進行控制,比如在貸款之前對個人的信用評級,還款能力及妳選哪個壹個大致的測算,深入評估客戶資產總成本,綜合控制客戶其他方面的融資能力。
(6)建設高效的懲戒體系
發展信貸業務,要建立健全銀行內部責任追究制度,對於貸款損失的大小,給與責任人壹定的經濟處罰,嚴重者還會面臨調崗離職,解除勞務合同,追究刑事責任等懲戒力度,以法律規範行為,增強信貸人員的責任意識,駐守自身的道德底線;加大對失信人的懲戒力度,誠實守信是市場經濟最基本的要求,遵紀守法是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必要保證,因此,要加大失信懲戒力度,用法律手段規範借款人的行為,堅決打擊失信者,從而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壹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7)加強對抵押物和保證人的審查
對於抵押物,必須查驗抵押物是否是否真實存在,是否為抵押人所有,外觀與結構是否完好,所有權是否完整,抵押價格是否合理等等;對於保證人,必須具有保護主體資格以及代償能力,對保證人進行保證責任核實,保證人的資信情況以及資信材料是否屬實,保證人是否有擔保意願,以及保證人的擔保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