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齡18-60的自然人(港澳臺、大陸、外國人也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實際年齡和貸款申請期限不得超過70周歲。
(2)借款人應提供的資料
1,夫妻身份證,戶口本/暫住證,外國人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復印件兩份;
3.收入證明(按銀行規定的格式);
4.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明、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款證明等。
6.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須提供年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章程和財務報表。
第三,銀行貸款的信用條件
1,信用額度
信用額度是借款人與銀行簽訂的協議中允許借款人借款的最高額度。
2.循環信貸協議
循環信貸協議是銀行依法承諾向企業提供不超過壹定最高額度的貸款協議。
3.補償性平衡
代償余額是銀行根據貸款限額或實際借款金額的壹定比例(壹般為10%至20%)要求借款人在銀行保持的最低存款余額。
法律依據:《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貸款管理制度》第七條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壹)認真執行國家糧棉油購銷政策,樹立品牌,信守承諾;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的企業法人;
(三)在農業發展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同時開立收購資金存款賬戶、應付利息存款賬戶、財政資金存款賬戶等專用存款賬戶(簡稱“壹基三專”賬戶,下同),並按規定使用;
(四)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五)按照規定向銀行(以下簡稱銀行)提供真實的財務和統計信息,並接受其信貸管理和監督。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貸款管理制度》第十四條貸款申請:
借款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從事收購、銷售和儲備業務以及倉儲設施的維護和建設。因自有資金不足,可向開戶行申請貸款,並提供相應的貸款申請依據。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貸款管理制度》第十五條貸款的受理和調查:
銀行收到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後,應及時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見。對受理的貸款申請,應及時確定貸款調查員進行貸款調查,提出是否貸款、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方式等意見。貸款調查員對辦理貸款所需的所有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貸款管理制度》第十六條貸款審查:
銀行信貸部的主任(或經理)通常是貸款的審查者。貸款審查員應對貸款調查員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核實,並對調查員提出的貸款意見作出審查結論,報審批人批準。貸款審查員對調查員提供的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貸款管理制度》第十七條貸款審批:
貸款實行審批授權管理,各級貸款審批人在授權範圍內審批各類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