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銀行貸款十幾年怎麽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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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額本息還款:
即貸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額還款的壹種方式。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多數銀行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都采用了這種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相同。
等額本金還款:
即借款人將貸款額平均分攤到整個還款期內每期(月)歸還,同時付清上壹交易日到本次還款日間的貸款利息的壹種還款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逐月減少。
按月付息到期還本:
即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壹次性歸還貸款本金〔期限壹年以下(含壹年)貸款適用〕,貸款按日計息,利息按月歸還。
提前償還部分貸款:
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壹般金額為1萬或1萬的整數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出具新的還款計劃書,其中還款金額與還款年限是發生變化的,但還款方式是不變的,且新的還款年限不得超過原貸款年限。
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金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終止借款人的貸款,並辦理相應的解除手續。
二、欠銀行十幾年前的錢該怎麽還
法律分析:十年前銀行貸款沒有能力還,現在想還,利息會按照逾期貸款的方式來計算。
但是,十年前銀行貸款,銀行早就作壞賬處理了,可以與銀行協商,讓銀行做利息讓步,或者找人先購買銀行壞賬的債權(應該在本金的基礎上打折的),然後銀行貸款就徹底消掉了。
1、只要欠了錢,銀行都有可能會,這由銀行自行決定;
2、如果欠款的金額達到壹萬以上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的“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罪;
3、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信用卡罪、罪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信用卡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或者,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壹)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三、銀行貸款十幾年沒有還,利息怎麽算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麽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
2、如果貸款機構到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執行。
3、在受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