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通則》中將銀行貸款分類如下:
(1) 自營貸款、委托貸款和特定貸款。自營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托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及 利率 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托人)只收取 手續費 但不承擔貸款風險。
(2) 特定貸款指經國務院批準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3) 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壹年以內(含壹年)的貸款。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壹年以上(不含壹年)且在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貸款。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貸款。
(4) 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信用貸款指以借款人信譽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指保證貸款、抵押借款、質押貸款,其中保證貸款指按《中華人民***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壹般保證責任或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5) 抵押貸款指按《中華人民***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6) 質押貸款指按《中華人民***和國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票據貼現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總得來說銀行貸款主要分為以下六種:
1、按償還期不同可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2、按償還方式不同可分為活期貸款、定期貸款和透支;
3、按貸款用途或對象不同可分為工商業貸款、農業貸款、消費者貸款及有價證券經紀人貸款等;
4、按貸款擔保條件不同可分為票據貼現貸款、票據抵押貸款、商品抵押貸款及信用貸款等;
5、按貸款金額大小不同可分為批發貸款和零售貸款;
6、按利率約定方式不同可分為固定利率貸款和浮動利率貸款。
相信大家看過本文後對銀行貸款業務有了更清楚的認識,大家可根據自己的實際資金需求與個人信息選擇申請最合適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