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根據國家規定,異地小貸公司不能跨地區放貸,所以網上的貸款信息基本上都是騙局,尤其是各種要求先買保險,支付第壹個月的利息和存款,這是壹種低級騙局。不要相信。如果被騙,選擇報警。
3.貸款詐騙罪(《刑法》第193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經濟合同,使用虛假證明文件,以虛假產權證明作抵押,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手段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或者數額較大的行為。貸款詐騙罪屬於金融犯罪的壹種。
1、編造介紹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騙取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這種情況近年來頻頻發生。僅在上海,壹年內就發生了數十起欺詐性投資。犯罪分子通常偽造外國財團的巨額資金或“在美愛國華人”的巨額私人存款,以優惠條件存入銀行,騙取銀行貸款和手續費。此外,許多犯罪分子編造收益良好的投資項目來騙取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2.利用虛假經濟合同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為了支持生產、鼓勵出口和增加有限資金的價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有時會根據經濟合同發放貸款。壹些犯罪分子偽造或使用虛假的出口合同或其他短期產出率良好的經濟合同來騙取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如犯罪分子張某偽造某公司出口供貨合同,持虛假合同向上海某銀行申請貸款數百萬元後攜款潛逃。
3.使用虛假文件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騙取貸款。所謂證明文件是指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時所需的文件,如擔保函和存款證明。例如,壹家公司通過銀行內部的工作人員出具了壹份虛假的存款證明,並從另壹家銀行貸款了數百萬元。
4、利用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這裏的財產權證明是指能夠證明行為人對房屋等不動產或者可以隨時贖回的汽車、貨幣、票據等動產擁有所有權的壹切文件。例如,犯罪分子張某使用偽造的某房屋開發公司的房產證作為抵押,騙取銀行貸款壹百多萬元。
5、以其他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這裏的“其他方法”是指偽造單位公章、印章進行詐騙;以假幣作為抵押品的欺詐性貸款;先借款,然後使用欺詐手段拒絕償還貸款。該規定的精神是,無論行為人采用何種方法騙取貸款,都應按本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