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比例:
1.房齡≤20年的,首套首貸住房已交付總房價20%以上的房款,第二套住房已交付總房價50%以上的房款;
2.20年<房齡≤30年的,已交付了住房總房價60%以上的房款。
貸款流程:
公積金貸款流程
組合貸款流程
貸款註意事項:
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利率上浮10%。有下列情況之壹的,按購買第二套住房認定:
1.購房所在地、公積金繳存地、戶籍所在地等相關工作生活地的房管或不動產部門出具的《家庭現有住房查詢結果證明》中借款人已登記壹套住房,再次購買住房。
2.借款人已有1次已結清的公積金貸款。
經公積金中心系統及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查詢,已有兩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記錄的,不能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有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兩種還款方式,借款人可根據個人收入情況選擇,壹經確定在整個還款期內不能更改。
貸款資金直接轉入房屋出售方在受托銀行開設的賬戶。
借款人辦理貸款後,個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委托扣劃還貸,不能辦理其他形式的提取。在貸款未結清前,不能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借款人均未在宜昌區域繳存住房公積金,也無宜昌區域戶籍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及組合貸款。
本次所購住房為第二套住房,若已提取公積金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及組合貸款。
各縣市區營業部開展了組合貸款業務的,可以辦理組合貸款。
二手房應辦理房屋價值評估。
1.宜昌城區:借款人先攜帶材料到中心受托銀行櫃面開具評估聯系單,並自主選擇聯系單上中心準入的評估公司辦理房屋評估。
2.各縣市區:按各縣市區營業部規定辦理。
3.組合貸款須選擇商業銀行準入的評估公司。在取得房屋評估報告後,借款人按以上第五條的流程辦理貸款手續。
主借款人在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至年月距當前申請登記年月小於等於3個月的,視同正常繳交可以辦理貸款,大於3個月的為欠繳不能辦理貸款;其他借款人在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至年月距當前申請登記年月小於等於3個月的,視同正常繳交可以參與貸款額度計算,大於3個月的為欠繳不能參與貸款額度計算。
主借款人以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未按月正常繳存的不能辦理貸款;其他借款人以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未按月正常繳存的不能參與貸款額度計算。
申請組合貸款的,貸款審批通過前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