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卡壞賬後註銷是銀行處理無法收回的債務的壹種方式,已經被記錄為不良個人征信。
2.首先,這是銀行自己的行為。因為持卡人欠款長期不還,銀行把這個客戶當成自己的不良資產,但是信用卡壞賬核銷不代表妳不欠銀行錢;持卡人信用卡註銷後,仍需履行還款義務。如果他長期不還款,妳的個人征信報告會被嚴重玷汙。妳再和銀行有業務來源就是異想天開了。因為壞賬是信用卡的壹種嚴重狀態,壹般是因為透支信用卡不還,時間長了形成的。
3.其次,需要提醒的是,不解決壞賬基本與貸款、信用卡等銀行金融絕緣。個人征信報告壹輩子都有這個記錄,所以壹旦發現,壹定要及時處理掉,最基本的處理方法就是還清欠款,繳納所有費用。雖然還清債務後個人征信報告中仍有五年的逾期記錄,但五年後之前的不良記錄將全部消失。這時候妳可以繼續和銀行有業務往來。
如何處理信用卡壞賬的核銷
1.采用獨立的核銷政策。
考慮到信用卡業務的特點,針對信用卡單獨出臺專門的核銷政策。按照“加強監管、強化內控、自主核銷”的思路,在加強銀監會、銀行業協會等外部行業監管、加強核銷銀行內控管理的前提下,授權符合監管要求的發卡銀行自主核銷。
2.降低壞賬核銷門檻。
考慮到信用卡業務風險高、貸款周期短的特點,核銷政策不同於常規貸款的“嚴格核銷”原則,降低了信用卡核銷的門檻。
3.明確壞賬核銷的條件
壹是取消了“在采取了壹切可能的措施並實施了必要的程序後”這壹似是而非的壞賬認定條件,直接表述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銀行卡透支,可以認定為壞賬”,即符合所列十項核銷條件之壹的,可以認定為壞賬。第二,取消追索核銷金額限制,2萬元以上符合要求的也可以核銷,有效防止此類賬戶僅僅為了拿到核銷證明而打官司報案,浪費業務成本,提高核銷效率。三是將涉嫌詐騙類別“被公安立案偵查後1日以上”縮短為“被公安立案偵查後三個月以上”,將追逃類別“被追逃後1日以上”縮短為“被追逃後180日以上”。
4.簡化賬戶核銷程序。
壹是在“自主核銷”的政策下,改變傳統的逐級申報、逐級審批的核銷模式,采取集中核銷的模式,減少核銷環節。二是簡化信用卡申報核查材料,保留申報匯總表和債權證明材料,不需要提交調查報告和申報表。第三,小額透支壞賬打包核銷,降低核銷成本,提高核銷效率。
5.確定壞賬的計提標準。
在對信用卡資產狀況進行分析判斷後,根據不良貸款分類和內部損失的結果,綜合考慮業務的盈利能力和資產質量,確定合理的壞賬準備計提標準,以真實反映信用卡業務的經營成果,提高信用卡業務的抗風險能力,進壹步擴大經營規模。
6.解決外部取證問題
除追索核銷材料外,其他類型的核銷材料涉及外部職能部門,職能部門往往以不提供責任為由不願出具,核銷銀行往往無法獲取相關證明材料。所以信用卡核銷政策要考慮實際情況,明確壹些更具可操作性的核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