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個人若是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向銀行申請相應數額貸款,銀行會根據借款人遞交的與借款相關的活動信息和借款人真實的財政情況,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信用等級作出評估,發放貸款:1、借款人需要是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能夠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中國公民;2、有明確的合法貸款用途;3、所申請的貸款金額以及期限、幣種符合規定;4、借款人有想要還款的意願並且具備充分的還款能力;5、借款人具有良好的信用狀況,沒有任何不良的信用記錄;6、滿足貸款人的其他正當要求。若是到了雙方在借貸合同中約定的還款日期,借款人沒有按時還款的,貸款人有權力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主張借款人歸還借款並且按照規定支付相應的逾期利息。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 第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征信機構通報,並由征信機構在其征信系統中記錄。國家工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主管部門或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