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農產品加工企業方面,政策重點扶持企業用於擴大生產規模、推進技術改造升級、建立研發和檢驗檢測中心、農產品儲藏保鮮運輸等建設性項目的貸款貼息。農業生產規模場戶方面,政策重點扶持用於農業生產環節,包括種植作物所需的土地租金、購買農資和農機具、小型生產設施、環保處理設施建設等的貸款貼息。捕撈業方面,政策重點扶持用於漁船技術改造升級的貸款貼息。
貸款貼息計算期間按貸款合同期限計算,但最高不超過兩年,即從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其中,農產品加工企業貸款期限最低不低於1年,農業生產規模場戶貸款期限最低不低於6個月。貼息按實際貸款額2%兌現,單個項目的每年貸款貼息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非法人(或負責人)的農業生產規模場戶,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貸款規模的貼息。
符合申報條件企業(單位)向所在鎮政府提出申請,鎮政府審核把關後,於3月1日前將申報文本上報晉江市農業局、晉江市財政局。農業局將根據各鎮上報情況進行匯總,並會同財政局及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到現場實地核查,符合條件的上報晉江市政府核準,給予兌現扶持政策。
所有申報企業(單位)除提交申報項目申報書(附件)外,農產品加工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提供貸款合同、銀行進賬單和銀行付息憑證復印件,三者均需加蓋貸款銀行印章;固定資產投資證明材料:新建的項目需提供項目購置土地面積(新建的生產基地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土地購置費(土地承包費)、主要工程、購置設備、施工合同、項目現場照片、項目立項審批文件;改建(含擴建和技術改造)的項目需提供工程建設費用、設備購置合同、付款憑證、設備到位照片等證明材料。
農業生產規模場戶,分為兩種情況,法人(或負責人)類的農業生產規模場戶應提交以下材料: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與村委會簽訂土地承包合同並經所在鎮(街道)的證明;提供貸款合同、銀行進賬單和銀行付息憑證復印件,三者均需加蓋貸款銀行印章;企業法人或負責人承諾所貸款的款項用於農業生產活動。而非法人(或負責人)類的農業生產規模場戶應提交以下材料:應提交貸款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與農場簽訂股份協議並經所在鎮(街道)的證明材料;提供貸款合同、銀行進賬單和銀行付息憑證復印件,三者均需加蓋貸款銀行印章;貸款人承諾所貸款的款項用於農業生產活動。
另外,捕撈業應提交這些材料:漁船“三證”(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業船舶登記證、漁業捕撈許可證)復印件1份;漁業船網工具指標批準書復印件1份;船主身份證復印件1份;建造或改造合同復印件1份;提供貸款合同、銀行進賬單和銀行付息憑證復印件,三者均需加蓋貸款銀行印章。申報材料壹式3份,以A4紙統壹裝訂成冊。
如需了解更多的信息,可以到晉江農業信息網、“晉江三農”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也可致電晉江市農業局產業發展科咨詢,電話85676848。(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