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3,銀監會發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壹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商業可持續、風險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單獨制定小微企業年度信貸計劃,充分發揮信貸資產流轉和證券化對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作用,將盤活資金主要用於小微企業貸款,努力實現“兩個不低於”的目標,即, 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 有關部門要按月監測小微企業貸款增長情況,按季考核,確保各地區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
4.2065438+2005年3月6日,銀監會發布了2065438+2005年《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指出,2015年銀行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目標由以往僅關註貸款增速和增量的“兩個不低於”調整為“三個不低於”,從增速、戶數、貸款申請率三個維度更全面地考察小微企業貸款增長。即在有效增加貸款增量的基礎上,力爭實現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小微企業貸款戶數不低於去年同期,小微企業貸款申請率不低於去年同期。
1.2011年,國務院出臺九項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措施。其中,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的措施有:清理糾正金融服務不合理收費,切實降低企業融資實際成本。除銀團貸款外,禁止商業銀行向小微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和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商業銀行向小微企業收取財務咨詢費和咨詢費。
2.2013,銀監會發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壹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科學合理的小微企業信貸風險定價機制,進壹步規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收費。
3.2014,國務院發布《關於采取多種措施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的指導意見》。優化商業銀行小微企業貸款管理,通過提前續貸、設立循環貸款、實行年審制度等措施,減少企業高息“過橋”融資。
4.2065438+2005年3月6日,銀監會發布2015《關於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其中關於規範服務收費、切實降低融資成本的意見如下:商業銀行要及時清理收費項目,進壹步規範小微企業服務收費。在建立科學合理的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定價機制的基礎上,努力履行社會責任,為誠實守信、穩健經營的優質小微企業降費讓利。要縮短融資鏈條,清理各類融資“通道”業務,減少過橋融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