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壹定利率貸出貨幣資金並必須歸還的壹種信貸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是指貸款、貼現、透支和其他借貸資金。銀行把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通過貸款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的需要,促進經濟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獲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自身積累。
貸款流程
第壹,建立信用關系。
申請銀行貸款,首先,企業在申請建立信貸關系時,必須提交《建立信貸關系申請表》壹式兩份。銀行收到企業提交的申請後,應指派信貸員進行調查。調查內容主要包括:
(1)企業管理的合法性。企業是否具備法人資格必備的相關條件。對於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應檢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範圍是否與實際經營範圍壹致。
(2)企業管理的獨立性。企業是否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單獨核算損益,有獨立的財務計劃和會計報表。
③企業及其主要產品是否屬於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序列。
(4)企業管理的效率。企業決算是否準確,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財務績效的現狀與趨勢。
⑤企業資金使用的合理性。企業的流動資金和固定資金是否分開管理;營運資金的占用水平和結構是否合理,是否被擠占或挪用。
6.新建和擴建企業。擴大產能所需的30%流動資金是否已經籌集。如果有暫時的不足,是否制定了短期內彌補的計劃。
信貸員調查了解上述情況後,應寫出書面報告並簽署是否建立信貸關系的意見,逐級提交部門(單位)主任、行長(主任)審批。行長(主任)同意與企業建立信貸關系後,銀企雙方應簽訂建立信貸關系合同。
第二,申請貸款。
已建立信貸關系的企業,可根據生產經營過程中合理的流動資金需求,申請銀行貸款。以某工業生產企業為例。申請貸款時,必須提交工業生產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書。銀行根據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和有關制度,結合上級行批準的信貸規模計劃和信貸資金來源,對企業貸款申請進行認真審查。
第三,貸款審核。
貸款審查的主要內容是:
(1)直接使用貸款。符合工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支持範圍的直接用途有:合理購買商品支付貨款;提交應付票據;銀行批準的預付款;專項貸款按規定用途使用;符合要求的其他用途。
(2)經營狀況。主要包括材料的采購、消耗和儲存,產品的供應、生產和銷售,營運資金的占用水平和結構;信用狀況;經濟效益等。
(3)企業挖潛計劃、流動資金周轉加速計劃和流動資金補充計劃的實施情況。
④企業的發展前景。主要指企業所屬行業的發展前景、企業的發展方向、產品結構、生命周期和新產品開發能力、主要領導的實際工作能力、管理決策水平和開拓創新能力。
⑤企業的債務能力。主要指企業自有流動資金和流動資產負債的實際數額。壹般可以用自有流動資金占總流動資金的比例和企業流動資產負債率兩個指標來分析。
第四,簽訂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貸款人按照約定的用途將壹定數額的款項交付給借款人使用,借款人到期還本付息的協議。這是壹份經濟合同。借款合同有其自身的特點。合同的標的是貨幣,貸款人壹般是國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利息是國家規定的,當事人不能隨意約定。當事人經依法協商,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協議。由借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可以簽訂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
①貸款種類;(二)借款用途;③貸款金額;(4)貸款利率;(五)貸款期限;⑥還款資金來源和還款方式;⑦保證條款;8.違約責任;⑨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借款合同必須由雙方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蓋章。
5.發放銀行貸款。
企業申請貸款經審批後,銀企雙方應根據貸款種類簽訂相關貸款合同。簽訂合同時,應註意項目填寫準確,文字清晰工整,不得塗改;借款人、貸款人、擔保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齊全無誤。借款人開了壹張借據。借款借據是壹種書面借款憑證,可以與借款合同同時簽訂,也可以在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有效時間內壹次性或分次簽訂。銀行經辦人員要認真審核、核對貸款申請書的內容是否正確,是否與貸款合同壹致。貸款申請審核無誤後,填寫《貸款發放通知書》,經信員、部門(單位)長“二簽字”或行長(主任)“三簽字”送銀行會計部辦理貸款轉入借款人賬戶手續。貸款申請和貸款發放通知經會計部門記錄後,最後壹聯返回信貸部門,作為登記貸款明細賬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