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的條件
1,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基本還清;如果沒有還款,已經制定了貸款人認可的還款計劃。
2.除不需要工商部門核準登記的自然人和企業法人外,應當到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3、農村信用社已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壹般存款賬戶,並在賬戶中保持壹定數額的存款;自願接受貸款機構對信貸和結算的監督檢查,可以保證定期向貸款機構提交經營計劃及相關的業務和財務報表。
4.申請保證或抵押貸款,必須有符合要求的貸款擔保人、貸款抵押物或質押物。貸款保證人必須是在農村信用社開立存款賬戶、經濟效益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或經濟實體。
貸款抵押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原則上應以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為主,必須商業化,易於變現。
5.農村借款人資產負債率不得高於70%。
6.申請固定資產、房地產等項目貸款,借款人的所有者權益和自籌資金比例必須符合國務院規定的要求,同時必須按照項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規範、有效的文件。
7.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外股權投資累計金額不超過其凈資產的50%。
8.農村借款人必須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申領貸款卡,並按規定辦理年檢手續。
擴展數據:
農村信用社貸款對象
1.從事農、林、牧、漁業等行業的承包戶、專業戶和農村合作經營單位。
2、經有關部門批準實行獨立核算的鄉(鎮)辦、村辦、組織辦、戶辦以及各種形式的聯營或新經濟聯合體。
3.經營收入和還款有保證的農村文教衛生科研機構。
4、經有關部門批準從事手工業、商業、交通、建築、服務業等的農村個體經濟戶和經濟協會。此外,資金實力較強的信用社也可以在國家專業銀行的信貸範圍內向企事業單位提供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