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了,退了;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終止勞動關系的;
3.離開國家定居;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5、終止勞動關系2年以上未重新就業的;
6.戶籍遷出本市或者戶籍不在本市的,終止與本市單位的勞動關系,離開本市;
7.本人或直系親屬患嚴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8、農民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第二,流程
本人攜帶相應辦理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各區縣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櫃臺或相關提取銀行網點提出申請。
武漢公積金提取申請材料:
壹.住房類別
1.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且未足額支付購房款提取公積金申請材料。
①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住房公積金戶口本或聯名卡)原件及復印件;
(4)賣出單位名稱、行號、收款賬號;
(5)首次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6.購房相關要求(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已在房產部門備案;房改購房需持市房改辦的《售房批準書》和購房協議,省房改辦的資金審批表和購房協議;購買集資建房需提供市房產局或省主管部門的集資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2、首套自住住房,購房款已足額繳納公積金提取申請材料。
①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住房公積金戶口本或聯名卡)原件及復印件;
(4)房產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全款購物發票或正規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第二,非住房類
1.職工因退休或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材料。
①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住房公積金戶口本或聯名卡)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退休證》或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退休證》,本人未取得《退休證》。本人身份證上註明的年齡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55周歲),由本人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具證明。
2、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撤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材料。
①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住房公積金戶口本或聯名卡)原件及復印件;
(4)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3.在漢終止勞動關系的異地職工和單位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材料。
①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住房公積金戶口本或聯名卡)原件及復印件;
(4)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武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五條職工及其配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
(壹)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改房、集資建房、存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三)出租房屋;
(四)現有住宅電梯。
第六條職工及其配偶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時,可以選擇下列情形之壹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1)支付購買價款。未使用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憑《不動產權證書》提取,每36個月可提取壹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可在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壹次性提取房管局備案的購房合同。
(二)償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如果只使用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正常還款6個月後即可辦理,之後每12個月可提取壹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商業貸款金額;
如果使用住房組合貸款,正常還款6個月後即可辦理,之後每36個月可提取壹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商業貸款金額。
(三)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照《委托扣劃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住房公積金實施細則》執行。
(四)異地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異地使用的,正常還款6個月後即可辦理,之後每12個月可提取壹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