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需具有所購住房坐落城市的戶籍證明或工作證明;
2、職工購買的必須是本市區域外已取得產權的自有住房;
3、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的使用規定:
1、用途限制:公積金主要用於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貸款條件: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需滿足壹定的繳存時間和金額要求;
3、貸款額度:根據繳存額和在職時間,以及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貸款額度有所不同;
4、貸款利率:公積金貸款利率通常低於商業貸款利率;
5、還款方式:分期還款,通常為等額本息或等額本金兩種方式;
6、聯名貸款:夫妻雙方均有公積金賬戶時,可以申請聯名貸款,增加貸款額度;
7、提前還款:借款人可以選擇提前還清貸款,減少利息支出;
8、使用限制:公積金貸款購買的房產在壹定年限內不得交易,具體年限由當地規定決定。
綜上所述,北京職工在滿足具有購房城市戶籍或工作證明、購買非本市區域內產權明確的自有住房以及能夠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條件下,可以利用北京公積金異地購房,從而在壹定程度上解決了工作和居住地不壹致的問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取公積金需要什麽條件1、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2、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4、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5、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6、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7、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