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我用公積金給別人擔保了,我還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可以。
根據擔,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裏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裏。這裏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稱保證責任。
二、公積金給人擔保了還能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如果在擔保期間不可以的,除非購房者過了擔保期、貸款人提前還款、或者找另外擔保人替出勞動者後才可以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三、我給別人做了公積金擔保,自己還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嗎?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步驟在貸款前,妳要先知道自己的公積金帳戶上有多少錢,單位每月給妳多少錢。只有知道自己的情況才能去貸款。公積金是職工的壹種福利,貸款的利息比商業貸款低很多。商業貸款壹般是可以和公積金壹起,做成組合貸款,如果妳要貸很多款,但是妳的公積金余額有不多,這時可以組合貸款。確定自己的公積金後,就是去選房子。確定這個房子總價多少錢,首付多少,總價減去首付就是貸款的錢。首付是不能貸款的,所以妳手上必須要有些現金,壹般的首付是30%。如果妳手上的錢多於首付的30%,那麽妳還可以再給現金,這樣做的原因是減少妳貸款的錢,因為貸款是要利息的,這樣從總額來說,給的現金越多,貸的越少還是合算的,當然這個得由妳自己的情況來決定。在貸款的時候,要有擔保,比如妳要貸10萬,那麽妳得提供公積金5萬元的擔保,妳可以找妳所在的城市的朋友,合夥起來公積金總的余額加起來超過5萬就行了。提供擔保的方式除了公積金擔保外,還有存折擔保和房產證擔保,但這兩種比較麻煩。存折擔保,如果要貸10萬,得由11萬的存折,而且存折到期不能提取;房產擔保,得看妳所提供房產的面積有多少,太小了也不行,而且只能是本地區的。擔保是別人給妳擔保,自己的帳戶錢是可以取出來的。每年可以取壹次。所以說取錢和貸款是兩個不相幹的過程。辦好了貸款,銀行會給妳壹個賬號,公積金中心會給妳算每個月需要還的錢,妳只需要每個月20前,將錢匯入這個賬號就行了。妳也可以提前還款,但是必須得貸款滿1年。提前還款可以少給利息。但是具體規定還得看妳和銀行簽訂的合同。
四、我用公積金給別人擔保了,我還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如果在擔保期間不可以的,除非購房者過了擔保期、貸款人提前還款、或者找另外擔保人替出勞動者後才可以的。
1、借款人提出書面貸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可以向貸款銀行提出,由貸款銀行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等待審批;
2、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公證等相關手續;
3、貸款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壹次或分次劃入開發商在貸款銀行設立的售房款專用帳戶,或直接轉入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
4、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還款帳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和還款計劃,如期歸還貸款本息;
5、貸款結清後,借款人從貸款銀行領取“貸款結清證明”,取回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及保險單正本,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