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首付已經付了,房貸也下來了,這意味著無論是首付款還是按揭貸款都已經打到開發商的賬戶上。
按理來說,開發商房子還沒建成就拿到錢了,那建房子的錢肯定是有保障的,房子不應該出現爛尾才對。
但實際情況是,最近幾年時間有不少樓盤都出現爛尾,尤其是對那些中小開發商來說,樓盤爛尾的可能性會更大。
那為什麽錢已經給了開發商,樓盤還出現爛尾呢?
這裏面不同開發商面臨的原因可能不壹樣,但總結起來無非就2個原因。
從實際情況來看,大多數樓盤爛尾都是因為開發商自身問題引起的。
開發商的問題總結起來也有幾點。
1、資金鏈斷裂。
目前很多樓盤之所以爛尾,大多都是因為開發商資金鏈斷裂引起的。
看到這估計很多購房者就不明白了,明明自己的首付款和貸款都打給開發商了,開發商為什麽還缺錢呢?
大家不能簡單用這種邏輯去衡量開發商,因為目前我國沒有任何壹條規定,購房款必須專款專用,也就是說妳購買這棟樓盤的房子,妳的首付款和貸款必須用於這個樓盤的開發。
正因為沒有這種規定, 所以開發商資金都是來回騰挪,有可能客戶購買某個樓盤的首付款和按揭貸款,開發商拿到錢之後就拿去擴張購買土地了,或者拿去償還債務了。
這種資金騰挪在樓市比較火熱,在融資環境比較寬松的時候,開發商還能夠玩得下去。
但是如果遇到樓市行情低迷,市場成交量比較低,同時融資環境發生變化,融資越來越困難,到時候開發商不僅面臨回款難,而且融資渠道受限,結果導致很多到期債務都不能償還,甚至出現違約的風險。
這時候壹些開發商拿到的首付款和按揭貸款就會優先用於償還這些到期的債務。
但如果債務太多了,開發商根本應付不過來,那就沒有錢用於樓盤的開發,所以樓盤就只能處於爛尾的狀態了。
比如有壹些開發商因為資金鏈緊張沒能夠支付供應商的貨款,結果導致很多建築商以及材料供應商都不願意給他們正常建設樓盤,只能處於停工的狀態。
2、借民間高利貸。
現在有很多中小開發商,在融資比較困難的環境下,為了緩解資金緊張局面,會去借壹些民間高利貸,但是這些民間高利貸的利息是非常高的,有可能月利率就可以達到2%以上。
這種民間借貸應付短期內的資金短期還可以,但如果開發商連續幾個月還不上,就會造成利滾利,最終會背下巨額債務。
而且這些開發商在跟民間借貸機構借貸的時候,往往會用項目的名義去抵押,盡管這些項目可能沒辦理正規的手續,但是壹旦開發商欠民間借貸的錢沒法還了,這些民間借貸肯定會對項目進行搗亂,導致項目沒法正常開發。
3、出現意外的情況。
這裏所說的意外情況有很多,比如有壹些開發商有錢了之後就開始鬧離婚了,到時候要分家產,公司的財產面臨分割,公司的運營也會受到影響,結果導致樓盤開發沒法正常進行。
再比如有壹些開發商有可能因為突發意外情況去世,結果導致公司管理沒人接手,這時候公司的運營也會受到影響,這種情況對於那些小開發商來說,更容易受到波動。
如果開發商壹切運營正常,資金鏈也沒有問題,但樓盤卻出現爛尾了,這裏面有可能是出現壹些外部原因導致的。
這裏面的外部原因有多種多樣,比如有些樓盤不符合規劃要求,而是通過關系硬上馬,那就有可能隨時被叫停。
現實當中有很多樓盤都是因為不符合規劃被叫停的,比如深圳就有不少樓盤不符合規劃要求,因為違規獲得土地而被叫停,樓盤長期處於爛尾狀態。
再比如前段時間非常火熱的就是恒大海花島壹部分項目被叫停並限期拆除,原因是恒大這些項目不符合規劃要求,給生態造成了破壞。
類似這種情況其實很多,而出現這種情況壹般都是跟各地政策的變化有很大的關系,比如某壹個地方壹把手在位的時候,妳的規劃有可能就是符合的,但是換了另壹個人上臺後,妳的規劃就不符合了,這種不確定因素是很難預料的。
如果開發商通過壹些不正當的手段獲取土地,那樓盤在建設過程當中就隨時可能被叫停。
總之,開發商樓盤爛尾跟大家首付款和房貸沒有必然的聯系,主要跟開發商自身的運營有關系。
所以建議大家在買房的時候為了避免出現壹些不必要的麻煩,建議大家能買現房的不要買期房,如果非要買期房,那壹定要選擇那些有實力的開發商,而且要對項目進行調研,在確保項目沒有問題了才買入。
那是開發商的問題!好比鐵路警察,各管壹段。
房地產開發壹般會以項目法人制的方式進行融資開發,也就是每個項目都是壹個獨立的法人,通過通過融資和股份轉讓,並且根據房產的銷售和盈利情況進行***擔盈虧。最理論上講:只要地產銷量旺盛融資快就基本上可以避免爛尾現象的發生!
但為什麽還會出現這種爛尾情況呢?原因有很多,總結如下:
(1)妳付了房款且按揭已經下來,並不代表所有的房產都已經銷售壹空,或許只是少數的人購買了該房產呢?
(2)即便銷售壹空,也會可能是房地產開發商早已囊中羞澀,只不過是通過低價進行促銷,目的本身就不是為了融資繼續完成後期的建設,而是為了拿這些東西去填補更大的窟窿。
(3)有些開發項目看上去是壹個項目法人,具有獨立的自負盈虧特色。但其實是跟整個房開公司,甚至是集團公司幫在壹條戰船上,壹旦其他公司出現了大面積虧損或者經濟不景氣,甚至融資出現困境,自然也會蔓延到了本開發項目中來,最終形成了壹榮俱榮、壹損俱損的結局。可惜不幸運的是真的被妳砸中了!
但要說出現爛尾的可能性也並不大,畢竟出現的概率太低。尤其是房價高高在上的地方。以房產銷售價格4 5萬分析,建安成本也就是在4000 5000元/平米左右,只占到了銷售價格的約10%。既然90%都已經完成了支付,還要擔心開發商難以完成這10%投資成本的建安費用嗎?即便是真的出現了難以完成,那麽自然會有人來幫助妳完成後期的服務,只是需要耐心、堅持和申訴!
最大的問題是自己疏忽了。
購買期房具有壹定的風險,房子還沒蓋好,開發商破產、撤資、手續不全未獲批等不確定因素都會導致房子爛尾,房主損失慘重!
妳付了首付,房貸也下來了,就證明開發商已經收到預售款。但是,預售款是不是進入專戶?妳調查過沒有?因為有可能:
1.開發商把預售款挪用於其他缺資金的收尾項目。
2.開發商把預售款用於還債了。
3.開發商把預售款用於拿地了。
4.……5……
政府早就要求,預售款必須進入預售工程的專項賬戶,只能用用本工程建設費用支出,但是,我們也知道很多開發商並沒有嚴格執行。對預售工程款的使用,是開發商高層才有決定權,美名其曰“資金運作”。
我們購買預售房是有前提的,1.房屋緊缺,房價步步高。2.預售房和現房價格差距大於20%。3.本預售房與附近房價差距較大。4.剛需。
購買預售房承擔的風險就是,1.在建期間房價下跌。2.開發商資金斷鏈,爛尾。3.不可抗力(如施工中發現重要古墓)。4.開發商卷款、股東矛盾、三角債等等。
期房與現房有20%的差價,不會是平白無故的,也是有原因的。所以,我們購買期房壹定要冷靜的考慮清楚,要調查清楚,不然後患無窮。
是妳自己經驗不足造成的。買房子首先要查看開發商的資質證書,查看它的土地使用批文。其次,要買竣工成型的房子,不要買在建工程中的房子。最後,還要去國有土地房地產資源管理局查證該房屋是否真實存在(怕出現壹房兩賣的情況)。做到以前三點再下手簽訂合同,包妳不會出事。
開發商不是只修建(開發)妳買的那壹幢樓,也不是只修建(開發)妳買的那壹個小區。開發商很可能投資多種經營,投資失敗將賣房的錢款虧空。
因為房地產商也是中間商。就像妳從批發商那兒進貨,妳把錢給了批發商,但是批發商去廠家進貨時錢不夠,廠家不給發貨。所以妳也收不到貨。
開發商和銀行聯合做局,吃虧的當然是購房者本人。
開發商實際上就是賣房者,銀行就是掏錢者,購房者其實就是還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