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問我,現在準備結婚,由於房子是貸款購買的,女朋友說貸款購房結婚後要還貸款,會影響結婚以後的生活水平,應該怎麽辦?
貸款購房本來是壹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如果將貸款購房和結婚聯系在壹起,那麽就是壹件比較麻煩的事情了,因為結婚的事情本來就比較復雜了,涉及到情感、經濟、家庭以及未來的生活等。如果再將購房的事加進來,就難以處理了。
首先,女方說結婚以後還貸款會影響生活水平是什麽意思呢?
女方說這句話到底想表達什麽呢?
壹是結婚以後要還貸款那麽就說明未來的房貸要靠兩個人的收入***同承擔,那麽無形中就大大減少了小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從而會降低未來小家庭的生活質量,從這個意義上講,女方的說法並無過錯。
二是在很多人的意識中,不管是對是錯,提供住房是男方的責任和義務,過去在農村就要求男方必須有住房,現在的農村還有的要求男方在縣城有住房。而城裏的情況比較復雜,原因是過去的住房是單位分配的,所以可以等待分配住房即可。但是現在單位不再分配住房了,所有的住房都需要自己負責,那麽女方仍然認為,提供住房是男方的責任,而貸款購房卻將還貸款的責任推給了未來的小家庭,這對女方來說有吃虧的感覺。
三是女方這樣的意思,就是明確地告訴男方,妳提供的住房應該是全款購買,或者雖然有貸款但是不能以男方自己的名義,而應該以男方父母的名義,也就是說女方不願意住房貸款由未來的小家庭承擔。以減少自己未來的負擔。
其次,女方提出來這樣的想法以後,男方應該怎麽辦?
面對這樣的問題,實際上也很好解決,男方可以與女方協商解決的辦法:
壹是女方再出壹部分錢,男女雙方***同出資將住房款全部付清。畢竟結婚是男女雙方的事情,將住房購買責任完全讓男方承擔並不完全合理,女方家如果有能力也可以承擔壹部分。當然,這樣做的前提是男女雙方的家庭條件還有余地。
二是男女雙方如果有感情,而且男方家庭如果條件允許,全款購買住房也求償不可,但是既然是男方全款購買的住房,那麽也要明確這套住房屬於男方婚前財產,這樣對男方才公平。那種自己不想出錢,卻希望男方家將住房寫上女方的名字的做法是不合情理的,也是不應該支持的。
三是如果女方是壹個不能通情達理的人,而且堅持要求男方必須全款購買住房,或者要求將債務全部落實到男方的父母身上,而男方的家庭又難以做到,實在沒有這個經濟能力,那麽就建議這個女朋友還是算了吧。雖然傳統上人們講究“寧拆壹座廟,不拆壹門親”,但是面對這樣的不近人情的女方,這門親事不結也罷。
望采納祝妳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