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籍家庭在成都主城區無住房的,可憑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在成都主城區購買1套住房,暫緩購買第二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戶籍家庭,暫停在成都主城區購房。
成都的限購政策,五個城區只能買兩套。可以考慮在郊縣買,或者以孩子的名義買。
貸款買房申請條件:
1,18-65歲的自然人;
2.持有有效身份證;
3.信用信息良好,無不良記錄;
4.有穩定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
5.與所購住房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或意向書;
6.有能力支付所購房屋的首付款;
7.在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有有效擔保;
8.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擴展數據:
國務院發布《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和“新國十條”,要求:
1.購買首套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自住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3、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情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4.不能提供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1年以上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當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壹定期限內采取限制房屋數量的臨時措施;
5.財政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調節個人財產性收入的稅收政策;
6、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型邢弢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並優先保證供應;
7.在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地區,要大幅度增加公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住房的供應;
8、抓緊制定2010-2012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含各類棚戶區、政策性住房建設),並於2010年底前向全社會公布;
通知還要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營行為進行壹次檢查,及時糾正並嚴肅處理違法行為,並將檢查結果於2010前上報國務院。
百度百科-第三套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