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王大爺因病去世,留下遺囑將自己的房子、土地和自己攢下的20萬元留給兒子小王,並讓自己的兩個侄女王大姐和王二姐償還兩年前借別人的錢。
雖然老人欠的錢不多,但王大爺的做法是兩個女兒無法接受的。他是壹個已婚的女兒,不關心家裏的事情,但是他父親的做法太古怪了。
那麽老年人這樣做合法嗎?我可以要求兒子繼承房產,女兒償還債務嗎?
農村姑娘秀蓮(化名)最近遇到壹個難題,希望我能給個建議。但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後,我不知道該怎麽說。希望朋友們能支持我。
秀蓮從小就是個學習成績優異的好孩子。她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上海交通大學。大學畢業後,秀琴留在了上海,在壹家公司做文員。工作以來,她每個月除了壹些零花錢,大部分錢都寄回家。不僅如此,秀蓮的弟弟結婚時想在縣城買套房子,秀蓮還幫忙借了5萬。
後來,秀蓮認識了丈夫小董。婚後,他們的生活並不好,但也很幸福。因為都在上海工作,所以在上海買了壹套壹室壹廳的小房子。雖然有了自己的房子,但是買了房子之後生活變得很拮據。畢竟每個月幾千塊的房貸哪去了?所以秀蓮不能再像以前那樣按月給家裏寄錢了。
秀蓮的媽媽對這件事很有意見。她說:“妳父親和我把妳送到學校,是希望妳將來能幫助妳哥哥。妳現在怎麽能放棄呢?”秀蓮和媽媽解釋說:“媽媽妳放心,我不會丟下弟弟壹個人的,但是現在買了房子,壓力真的很大。”
結果母女不歡而散,此事不了了之。直到最近秀蓮媽媽病重,媽媽才又提起這件事。不僅如此,秀蓮的母親寫了壹份遺囑讓她簽字。遺囑內容大致如下:秀蓮有幫助哥哥的義務,秀蓮負責還清哥哥買房所欠的錢。
母親語重心長地對秀蓮說:“妳父親早就走了,現在我的身體壹天比壹天差。妳要把妳哥當姐姐照顧,更何況妳在大城市工作,掙錢比妳哥容易。”
看著媽媽懇求的表情,秀蓮很尷尬。說好的,我有我自己的難處。在大城市工作看似光鮮,其實並不容易,更何況我已經結婚了。不答應,看媽媽的樣子,她真的說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