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別人用妳的身份證貸款還不上,不涉及刑事責任。
2、別人用妳的身份證貸款,雖然是妳的名字,但只要妳沒有到場簽字,貸款與妳無關。
3、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簽字必須是本人親筆簽名或按手印,如代替辦理簽字必須有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4、如果是妳簽名或按手印,妳是債務人。或者有證據表明貸款資金實際部分或全部為妳所用,妳應該承擔償還義務。如果不如期償還,銀行可以通過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壹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