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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溫州民商銀行簡介
鄭泰和華豐作為主要發起人,在浙江溫州成立了溫州民商銀行。2014年7月25日,銀監會黨委書記、主席尚福林在2014年上半年全國銀行業監管工作會議上披露,銀監會已正式批準籌建申請。
溫州民商銀行的發起人在以認購的股份對銀行承擔責任的基礎上,自願承擔了更多的責任。根據目前的申請方案,溫州民商銀行總股本為20億元,股東均為溫州發展起來的民營企業。其中,鄭泰和華風作為主發起人分別向銀監會申請了29%和20%的股份,合計49%。未來,溫州民商銀行將主要為溫州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區居民提供普惠金融服務,並將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高效、差異化的金融服務。這壹發展戰略和市場定位是綜合考慮溫州經濟金融發展現實、市場需求和未來發展空間、股東特點和優勢後自願提出的。
二、溫州民商銀行的發展歷史
妳局《關於設立溫州民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請示》(溫州民商銀行[2014]第1號)收悉。經審查,現答復如下:
1.同意在浙江省溫州市設立溫州民商銀行。
2.同意鄭泰集團有限公司認購本行股本總額29%的發起人資格;浙江華峰氨綸[9.95%資金研報]股份有限公司獲準認購本行總股本的20%。認購股份占總股本10%以下的其他企業的股東資格由浙江銀監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審核。
3.籌建工作接受浙江銀監局的監督和指導,籌建期間不得開展任何金融業務活動。
4、籌建工作應自批準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浙江銀監局申請開業。不能按期完成籌建的,應當在籌建期限屆滿前1個月向銀監會提交籌建延期報告。籌建延期不得超過壹次,最長期限為3個月。逾期未提交開業申請的,本籌建批準文件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