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方面,為支持職工剛性住房需求,此次新政加大了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支持力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政策執行期間購買家庭首套住房,單人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15萬元,夫妻雙人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30萬元。以市區為例,調整後,單人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可達65萬元,夫妻雙人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可達100萬元。
與此同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辦法中的繳存時限倍數,亦有相應變化。其中,基數由原來的4倍提升至5倍,最高倍數則由10倍增至11倍。繳存職工家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調降至20%;二套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
另外,繳存職工申請無房租賃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每月提取額度由此前的最高1200元提高至1400元。
為降低個人住房消費負擔,新政也將個人首套房商貸首付降至20%。根據新政,溫州市對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請商業貸款的,執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規定。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同時,溫州市將鼓勵銀行進壹步降低居民家庭首套剛需住房貸款利率,以更優惠的利率和更快的速度加強商品房抵押貸發放,保持住房貸款利率在全省乃至長三角地區處於較低水平。
值得壹提的是,為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目前對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已結清住房貸款記錄的,或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但無住房貸款記錄的,或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但住房貸款已結清的,購買普通住房執行首套首貸優惠政策。
此外,新政提出,繼續加強房地產風險監測預警。為保障購房者權益,溫州市住建部門將及時開展融資違約的風險排查,制定方案防範化解風險。同時,進壹步壓實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責任,確保監管賬戶內的資金用於工程建設。開戶的金融機構亦要開展風險合規自查,落實預售資金賬戶監管主體責任。
此外,為切實保障購房人征信相關權益,溫州市將落實壹系列惠民舉措,如對受疫情影響失去收入來源的購房人靈活調整住房按揭還款安排,具體包括合理延後還款期限、不作逾期記錄報送等。